关于印发《赤壁市信用修复“一件事一次办”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部署要求,现将《赤壁市信用修复“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赤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30日
附件:
赤壁市信用修复“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部署要求,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加强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在信用修复领域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建立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信息协同修复机制,打通部门间信息共享通道,通过信用修复结果“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一次申请、同步修复”。同时,将信用修复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一件事一次办”专窗,实现信用修复线下“只进一门”、线上“一网办理”,为信用主体提供方便、高效、规范的服务。
二、工作举措
(一)编制信用修复指引。制定信用修复“一件事一次办”指引,明确修复路径。重点列明3类服务事项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应交材料、办理时限等,通过政务服务大厅进行展示,使企业查询、申办一步到位。
(二)优化办理流程。优化表单材料,对3类办理事项的申请表单及材料进行梳理,将各类服务事项形成“一张表单”“一套材料”,系统梳理信用修复办理事项和环节,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要求,整合内部流程,确保申请统一入口和修复结果共享互认,切实提高信用修复效能。
(三)线上办事“一网通办”。依托湖北省政务服务网设置各部门信用修复服务事项,供信用主体根据需要选择办理。推动修复结果信息跨部门、跨层级共享互认,避免企业多头申请,部门重复审核,实现企业信用修复“一次提交、一网通办”。
(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供线上线下申办的咨询、导办、帮办等现场服务;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且形式要件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同步将电子/纸质申请材料流转至相关责任部门,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一次性告知。
(五)强化结果共享互认。各责任单位在办理时限内办结信用修复申请后,同步向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共享信用修复结果信息。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汇总信用修复结果数据后,同步共享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省)”。从“信用中国(湖北省)”网站获取失信信息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要主动更新信用主体关联信息,实现信用修复“一次申请、同步修复”的一站式集成服务。
(六)提供信用修复提醒服务。建立健全“双书同达”(决定文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同步送达)制度。鼓励各部门在依法对信用主体作出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后,送达决定文书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告知信用主体依法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最短公示期满后,及时申请信用信息修复,提醒信用主体主动进行信用修复。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强化协同联动。市政办、市信用办会同各责任单位建立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协同联动,做好信用修复结果互认和数据共享等工作。对一件事一次办实施进度、实施效果开展跟踪评估,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任务全面落地落实。
(二)加强宣传,开展培训指导。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信用修复业务培训,提升信用修复服务精细化水平。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信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信用修复“一件事一次办”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提高信用修复“一件事一次办”服务知晓度和使用率,提升群众办事体验。
(三)注重实效,提升工作质效。各责任单位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结合信息手段开展监督,对于因宣传不到位、工作不熟悉导致的办事数量少、驳回次数多、办理进度慢、异常办结多等问题的部门,要加强督促考核,确保信用修复“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取得实效。
四、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后续根据国家相关工作要求优化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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