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印发羊楼洞港小流域综合治理“回归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文件起草背景
为推进我市羊楼洞港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畅通区域内在外人员返乡就业创业渠道,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引导和鼓励更多的返乡(外来)人员到羊楼洞港小流域综合治理区(以下简称流域内)就业创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湖北省文件及咸宁市就羊楼洞港小流域综合治理得指示精神,制定了《羊楼洞港小流域综合治理“回归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文件起草过程
由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人社局负责《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实施方案》初稿完成后,征求了7家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初步修改和完善,形成了《羊楼洞港小流域综合治理“回归工程”实施方案》。2023年9月19日,市政府第十届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羊楼洞港小流域综合治理“回归工程”实施方案》,明确该《实施方案》自2023年7月3日起执行。
三、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由四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要求
阐述了实施羊楼洞港小流域综合治理“回归工程”的必要性和意义。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委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决策部署,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引导和鼓励流域内返乡(外来)人员就业创业,为实现“生态美、创业强、百姓富”的治理目标奠定人力资源基础。
(二)目标任务
明确了小流域综合治理周期内促进返乡(外来)人员就业创业目标任务。小流域综合治理周期内力争引导流域内返乡(外来)人员创业100人,返乡(外来)人员就业1000人,发放创业贴息贷款5000万,组织流域内就业技能提升培训1000人,全力支持羊楼洞文化旅游区建成一个创业孵化基地。
(三)具体措施
阐明将通过“打造一个数据库、建立一个基地、搭建一个平台、拓展一系列政策、提供一整套服务”五个维度来引导和鼓励返乡(外来)人员到羊楼洞港小流域综合治理区就业创业。
1.打造一个数据库。建立就业创业服务专员制度,全面开展流域内劳动力资源调查,掌握流域内企业用工需求及劳动力要素供给能力现状,建立流域内返乡(外来)人员、在赤就业人员、在家务农人员、农村实用人才、企业(合作社)用工需求五张清单,建立劳动力资源基础台账和数据库。
2.建立一个基地。建设流域区创业孵化基地,大力集聚上下游配套企业,畅通产业链,促进流域内村组居民就地就近就业。
3.搭建一个平台。建设零工驿站,完善设置就业创业服务窗口,就近就地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技能培训、贴息贷款、社保卡办理等“一站式”服务;搭建线上线下招聘平台,向劳动者与企业(雇主)提供就业信息。
4.拓展一系列政策。从创业政策、创业孵化政策、返乡就业安置政策、就业奖补政策、引才补贴政策、培训补贴政策方面扶持流域区就业创业。(详见附件)
以上政策享受对象、时间及范围进一步明确如下:
①政策享受范围:就业创业地在小流域综合治理范围内8个村(社区);创业孵化基地政策享受范围以成立创业孵化基地的批复为准。
②返乡人员是指户籍地为小流域综合治理区8个村(社区),2023年7月3日以后返回小流域综合治理区就业创业的人员。
③外来人员是指户籍地在小流域综合治理区8个村(社区)以外,2023年7月3日以后来小流域综合治理区就业创业的人员。
④首次创业界定:2023年7月3日以后首次在流域区内办理营业执照,“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是指营业执照的注册日期。同一经营实体营业执照变更法人,新法人是原法人家庭成员的,不能作为首次创业,但原法人达到退休年龄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无法正常经营的除外。
5.提供一整套服务。建立“一对一”服务机制,利用乡土人情定期开展“一对一”劝导回归;完善人才服务措施、多措并举引进返乡创业人才;优化创业培训服务,全流程针对性开展培训。
(四)工作保障
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做好宣传推广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