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赤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包括哪些?
中央、省、市、县及财政预算安排的主要用于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资金项目(含用于扶贫发展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国有贫困农场扶贫,国有贫困林场扶贫等支出方向的资金项目)。
二、资金项目如何分配?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坚持精准使用,围绕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的基础上,把资金使用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与脱贫成效相挂钩,依据脱贫攻坚任务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切实使资金惠及贫困人口。
三、资金使用范围如何?
应该按照国家和省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围绕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因户失策,因地制宜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
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含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
(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二)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三)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四)弥补企业亏损
(五)修建楼堂馆所及贫困农场、林场棚户区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
(六)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七)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
(九)美化、绿化、亮化及文化广场建设
(十)其他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
五、资金如何管理监督?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按照“村级决策、乡镇审批、县级备案、市州备查、省级检查”的原则。市扶贫办主要负责项目审核备案,过程监管,指导协调和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资金拨付项目绩效评估,扶贫对象受益情况监测;乡镇(办、场、区)主要负责项目审批,实施监管和竣工后自查验收,以及项目实施后续监管,建立项目辅助台账等;村负责项目申报,项目实施并完成管护项目绩效等。
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扩大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公开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