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赤壁市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 011346509/2022-07137 文       号 : 赤政办发〔2022〕5号
主题分类: 社会福利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促进赤壁市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01日
赤政办发〔2022〕5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促进赤壁市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2号)精神,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奋力夺取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根据“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包容多元、彰显特色”原则,充分依托我市特色资源优势,聚焦旅游景区、特色小镇、商业步行街等,坚持以餐饮为基础、以文化为灵魂、以购物为支撑、以旅游为带动、以亮化为辅助、以政策为保障,培育夜间经济发展载体,完善夜间经济保障体系,挖掘夜间消费新动能,鼓励消费业态多元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夜间经济对我市消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二、工作目标
用2-3年时间打造一个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夜间经济集聚区,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实现全市旅游总收入年增长率达15%以上,并力争成功创建1个省级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一批综合类大型商圈。推动新街口商业街、国贸广场、三国创新聚集区等高品位、上规模大型商场多元化经营,延长营业时间,引导品牌商超建设24小时便利店。鼓励开展夜间推广、打折让利活动,引入深夜购物等各种形式的时尚消费活动,提高商场的聚客能力,提升夜间经营活跃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打造一批特色美食街区。立足蒲圻历史文化街区建设项目,规划一批特色餐饮街区、精品夜市,规范提质传统美食老街、小吃街等,培育怡景商业街、十五镇风情街、三国商业街、东洲大桥美食街、团林坊及高新区夜市等特色鲜明的夜间餐饮主题街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三)构建一批夜间文化消费集聚园区。支持市博物馆、图书馆、群艺馆和科技馆等开发夜间文化活跃区域,着力发展科普教育、夜间研学等参与性、体验性强的特色体验活动。依托陆水河两岸、市体育中心、羊楼洞茶产业园等场所,融入美食简餐、咖啡茶饮、夜间健身、深夜影院等周末品牌文化,创建夜间文旅消费社区。〔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四)举办夜游文旅消费主题活动。根据不同时令、节会及热点,在重大节假日、旅游旺季合理档期安排表演活动,或组织大众化体育运动赛事;创办和提升一批帐篷节、花灯节、电音节、龙虾啤酒节、农民丰收节等多种形式的夜游主题活动,大力开发驻场演艺、公园夜游和沉浸体验式夜生活项目。〔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五)鼓励景区开发夜游项目。推进陆水河航道疏浚及码头建设工程,确保“夜游陆水河”项目顺利投入运营;支持三国赤壁古战场、羊楼洞古镇、万亩茶园·俄罗斯方块小镇等景区推出实景演出、大型主题演出、室内外演出等旅游演艺,邀请高水平艺术团队客串或定期演出。(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发集团)
(六)推进文旅消费与艺术、社交、零售跨界融合。鼓励传统书店、影院、网吧、酒吧、茶楼与夜间生活服务24小时便利店等与“文创+”新消费业态聚合抱团和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放宽市场准入
(一)支持延时经营。支持特色街区、重点商圈、夜间消费集聚区延长营业时间,满足夜间消费需求,不准擅自限制市场主体经营时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二)免除商家相关费用。对经允许临时占用道路开展夜间经营的,免收占道费;对经相关管理主体同意利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夜间经营的,免收场租费、摊位费、垃圾处理费。(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国资企业服务中心)
(三)扩大夜间经营市场主体豁免登记许可范围。从事夜间食品经营的,实行告知承诺制,在2个月内可先经营后办理许可证、食品摊贩登记卡。对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单品特色小吃店和季节性餐饮许可等试行告知承诺制,当场发证,“先证后查”,不准随意提高准入门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推进机制,促进夜间文旅消费产业化。加强部门协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运行保障机制。邀请相关专家指导选址和策划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出台扶持政策,创新运作模式,做好业态合理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二)完善配套设施,优化夜间文旅消费环境。合理配置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咨询服务、夜间标识、景观小品、休闲设施、环卫设施、供水供电、公共Wifi、休息座椅、夜间照明等配套设施。重点是加强交通、安全、卫生、公共服务管理,完善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处理、餐饮油烟处理、垃圾分类处理、游客安全疏散等配套设施。强化不同交通方式高效无缝对接,加密公交运行班次,延长运营时间,提升节假日动态交通管理水平。鼓励设立规范管理的夜间特定时段免费的停车场。(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电公司)
(三)维护市场秩序,建立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加强夜间旅游消费质量监督,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提高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能力、效率。严厉打击盗窃、诈骗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夜间旅游市场良好治安秩序。完善夜间应急救援预案与常态化应急处理机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大夜间消费集聚区巡查力度,有效预防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噪声污染等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街道)〕
(四)加大财政支持,创新金融服务。市财政利用相关资金对创建成功的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点及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给予奖励。市文旅局将夜间文化和旅游投资经营市场主体纳入金融支持推荐名单,市金融办积极协调金融机构给予融资便利,支持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提供还款周期长、利率优惠的信贷产品,降低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重点项目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五)做好宣传推介,形成有利发展良好舆论氛围。通过网站、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官方平台,完善智慧文旅信息系统,做到“有精品、随时找、能导航、可投诉”。发动当地正能量网红加大对夜游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旅游的宣传、推介,全面提升城市夜间文化旅游品牌影响力、凝聚力和市民好客度。(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融媒体中心)
(六)加强疫情防控,切实营造安心的消费环境。督促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严格执行省联防联控机制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重点加强经营场所、设施设备、食品和从业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和督导检查,营造安全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