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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赤壁市小微水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46509/2021-30167 文       号 : 赤政办函〔2021〕38号

主题分类: 社会福利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小微水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27日

赤政办函〔2021〕38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壁市小微水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赤壁市小微水体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赤壁市小微水体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咸宁市和赤壁市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的要求,为打通河湖长制管水治水“最后一公里”,确保今年完成我市344个小微水体整治任务,结合全市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和整治村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市域“三点五线”重点地段,以乡镇(街道、场、区)、村(社区)为主体开展沟渠塘堰疏浚、清洁整治行动。以河长办牵头主导,打造一批小微水体整治样板工程,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推动全市小微水体整治任务圆满完成,并通过省级考核验收。

一、基本情况

我市目前有1654个小微水体纳入了河湖长制工作体系,其中有清理、整治任务的小微水体969个,已完成整治655个,今年要完成余下344个小微水体整治任务。小微水体分布在全市16个乡镇(街道、场、区)、153个村(社区)管辖范围内,按照省河长办要求,今年必须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二、整治要求

建立以河湖长制为核心的长效机制,通过整治,使小微水体实现无污水直排、无水面垃圾、无黑臭水体“三无”目标任务。

三、整治责任

小微水体实行河湖长制的主体责任单位为乡镇(街道、场、区)、村(社区),同时也是清理、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和受益主体。要切实负起辖区内小微水体管护、治理及日常保洁的属地职责,努力实现“三无”目标任务。市及乡镇河湖长制办公室也要负起协调、指导、督查考核的工作职责,并积极向上级及市本级争取资金支持小微水体整治工作。通过多方筹资,解决小微水体治理资金瓶颈问题。

四、打造样板

今年选择在“三点五线”重点区域的107国道、赤神线、渣枫线等沿线乡镇、村落及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整镇推进的柳山湖镇腊里山、宝塔山、团山、易家堤等沿旅游快速通道一线开展小微水体整治样板工程建设,选择人口集中、问题突出的小微水体进行工程治理,打造省级迎检样板点。今年计划在全市建设30个小微水体样板工程,主要整治任务为清淤、疏浚、生态修复和水系连通。小微水体整治资金控制在20万元/个,样板工程总投资控制在600万元以内,整治资金由市财政在河湖长制预算经费中专项列支。打造一批亮点工程,示范引领全市小微水体整治工作圆满收官。

五、扎实推进

小微水体整治样板工程建设,由市水利和湖泊局打包成一个整治项目,统筹做好前期勘探、设计、立项、招投标和组织实施。工期为6个月(2021年5月1日—2021年11月1日)。

六、竣工验收

小微水体整治样板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市河长办组织发改、财政、审计、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综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部移交给当地乡镇(街道、场、区)、村(社区)统一管理、常态化保洁和日常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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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关于《赤壁市小微水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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