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赤壁市小微水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       源 : 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 解读单位: 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03日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名       称: 关于《赤壁市小微水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制定《赤壁市小微水体整治工作方案》背景和意义
2021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长江大保护,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打赢荆楚“碧水保卫战”,推动第5号省河湖长令及《湖北省碧水保卫战“净化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在小微水体实施河湖长制的指导意见》落地见效,根据湖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小微水体治理管护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鄂河办发[2020]1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印发《赤壁市小微水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利于规范和指导我市小微水体整治工作。
二、我市小微水体整治的基本情况
我市目前有1654年小微水体纳入了河湖长制工作体系,其中有清理、整治任务的小微水体969个,已完成整治655个,今年要完成余下344个小微水体整治任务。小微水体分布在16个乡镇(街道、场、区),15个村(社区)管控范围内,按照省河长办要求,今年必须完成整治任务。
三、小微水体整治有哪些方面的要求
建立以河湖长制为核心的长效机制。通过整治,使小微水体实现无污水直排、水面无漂浮物、岸边无垃圾的“三无”目标。
四、小微水体整治主体是谁?如何加强整治责任?
小微水体实行河湖长制的主体责任单位为乡镇(街道、场、区)、村(社区),同时也是清理、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和受益主体。要切实负起辖区内小微水体管护、治理及日常保洁的属地职责、努力实现“三无”目标任务。市及乡镇河湖长制办公室也要负起协调、指导、督查考核的工作职责,并积极向上级及市本级争取资金支持小微水体整治工作。通过多方筹资,解决小微水体治理资金瓶颈问题。
五、为什么要打造样板?
为贯彻落实第5号省河湖长令及《湖北省碧水保卫战“净化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加强小微水体综合整治和长效管护,遏制河湖“源头”和“末稍”污染,打造一批美丽健康、便民适用的小微水体治理管护示江范区域。
六、小微水体整治如何扎实推进?
小微水体整治样板工程建设,由市水利湖泊局打包成一个整治项目,统筹做好前期勘探、设计、主标、拓投标和组织实施。工期为6个月(2021年5月1日—2021年11月1日)。
七、如何开展小微水体竣工验收及移交?
根据湖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小微水体治理管护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小微水体整治样板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市河长办组织发改、财政、审计、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综合验收。验收合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部移交给当地乡镇(街道、场、区)、村(社区)统一管理、常态化保洁和日常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