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赤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46509/2021-26216 文       号 : 赤政办函〔2021〕36号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年07月30日
赤政办函〔2021〕36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赤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赤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
赤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1年深化医改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咸宁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学习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增强改革的关联性、整体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健康赤壁建设,持续解决人民群众对健康的美好需求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
1. 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健全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骨干,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依托、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全社会协同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按照省定疾控机构人员编制标准核定疾控机构人员编制并足额配备。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 加速推进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体系建设。完成公共卫生检验检测中心、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健康管理中心、慢病管理中心建设,改革完善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完成市人民医院感染病区建设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建设,配齐相关设备设施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
3. 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14个基层急救站,统一配备14辆转运型救护车。推进市急救中心建设,提升管理和服务能力,强化市急救中心对乡镇(街道)急救站统一调度管理,初步建立体系健全、布局均衡、城乡一体、院前院内协同的院前急救体系,打造“30分钟急救圈”。(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财政局)
4. 推进医防融合。市人民医院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协调配合,实现医防深度融合,以“323”攻坚行动为抓手,在全市设立心血管疾病、脑卒中、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儿童青少年近视、精神卫生、出生缺陷等7个专病防治中心办公室,指导建立市、镇、村三级防治体系。强化市疾控中心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督导评价等职能,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职责。优化整合疾病预防与治疗的医疗卫生资源,探索“疾病预防+精准治疗+健康促进”三位一体的健康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5. 提升公共卫生人才队伍能力。加强与省、咸宁市疾控中心、综合医院的合作,实行定向培养或脱产轮训的方式,对2020年度新招聘录用和2021年分配的“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开展专业知识培训,重点培养传染病控制、检验检测、健康管理、健康教育、危机心理干预等方面的专家人才。加强辖区医院临床医生和疾控机构预防专业人才之间的相互流动。与湖北科技学院等高等院校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加强公共卫生人才的引进与培养。(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人社局)
6. 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毫不放松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提升接种能力。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评估、研判、决策机制,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健全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和物资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市科信局)
7. 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健康宣教,充实健康科普专家库、资源库,开展健康进万家活动,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全方位传播健康知识。持续巩固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成果,完善各项机制体制,落实学校和托幼机构健康教育及促进职责,推进近视、龋齿、营养不良等防控,提高儿童青少年身体素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深化体、教、卫融合,加强体育公共设施和体育文化建设。在全市建设健康小屋20所,增建1座(沙子岭湿地公园)健康主题公园,配置一批健康自测、心肺复苏等设备,为市民提供血压、血糖等检测、心肺复苏等自救设施。(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文旅局、市教育局)
8. 推进三级甲等医院创建。加强与湖北科技学院战略合作,把市人民医院变为湖北科技学院附属医院,将市人民医院建设发展纳入湖北科技学院建设发展规划,在人才培养、人才引进、学科建设、科研教学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力争“十四五”期间将市人民医院建设成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全方位提升医院业务能力与管理水平,提高市域内就诊率。(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9. 加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进一步做实以市人民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医共体,加强信息化建设,发展远程医疗服务,建立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和医学检验等中心,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落实对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过程监管、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政策,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实现“大病不出市,小病不出镇”的目标。(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医保局)
10. 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市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建设速度,提高市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实施医疗卫生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及应用培训计划,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中医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提升中医药医疗服务覆盖面、使用率。(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11. 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统一参加国家组织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及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与公立医院新增薪酬总量挂钩。继续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全面预算、成本管理、财务报告、信息公开、内部和第三方审计机制。(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12. 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办法,允许医院自主设立薪酬项目,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市财政局)
13. 加大药品耗材采购改革力度。扎实推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按规定落实预付金给付,督促医疗机构及时结算带量采购药品、医用耗材款项,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落实国家、省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在采购周期内按年度实行医保资金结余返还。促进医疗信息联动,逐步实现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全部从省级平台采购所需的药品和医用耗材。(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局)
14. 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办法,推行按病种付费或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完善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协商谈判机制,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指标。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政策,引导恢复期和康复期患者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局)
15.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稳妥有序调整价格。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制度,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监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及改革运行情况等,作为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基础。(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局、市财政局)
16. 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管。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持续深入推进监督检查全覆盖,健全完善打击欺诈骗保“风暴行动”机制,开展“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三假”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强对承办大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局)
17. 强化药品耗材使用监管。逐步建立完善药品信息化追溯机制,推广使用国家唯一标识编码。积极参与全国统一开放的药品集中采购市场,执行统一标准和功能规范,推广医保药品编码的使用。执行国家医保高值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逐步落实医用耗材品种的注册、采购、使用等环节规范编码的衔接使用。(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局)
18. 推进医疗服务精细化监管。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机制,大力推行医疗卫生行业“互联网+监管”,加快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飞行检查等精准监管机制,强化监管结果公开和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行为监督管理,促进合理医疗检查。(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医保局)
19.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在居家、社区和机构三个层面继续完善和深化医养结合“签约医、医融养、养办医、医入户”的“四个医”模式。把医养结合融入到大健康产业工作中,积极鼓励、支持医院新办养老机构。加强老年医疗护理机构、护理人员及居家养老医疗服务人员的队伍建设,积极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等方面的人才作为急需人才纳入卫生技术人员和临床骨干医师培训等相关项目。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统一为全市65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20. 建设健康大数据中心和智慧医疗云平台。整合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各类监测管理系统和医疗卫生机构业务应用系统,建设融合疾病监测、医疗服务(包括基础医疗和远程诊疗)、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管理、行政监管等一体化业务协同的健康服务系统,全方位实现全市健康相关数据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1. 改善群众就医服务体验。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落实多学科诊疗、日间手术等服务模式,优化预约诊疗。推动医疗机构优化线上线下支付流程,改善结算模式。加强胸痛、卒中、危急孕产妇、新生儿和儿童、创伤等重大急性病救治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卫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