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赤壁市2021年度水土流失治理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46509/2021-20316 文       号 : 赤政办函〔2021〕22号
主题分类: 宏观经济调控;社会福利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2021年度水土流失治理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年05月31日
赤政办函〔2021〕22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赤壁市2021年度水土流失治理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赤壁市2021年度水土流失治理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赤壁市2021年度水土流失治理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和咸宁市水土保持工作相关精神,加大我市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圆满完成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任务,努力实现生态强市建设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度我市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为10.83平方公里,治理措施包括长江绿化带绿化,水保林、经果林、茶园、森林抚育、封禁非煤矿山修复治理、地质灾害修复治理。
二、实施步骤
(一)摸底阶段。(2021年5月-2021年6月)
深入全市范围(含矿山、工地等)对水土流失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并登记造册,确认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市水利和湖泊局与相关单位加强沟通,制定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方案,确保治理工作有效开展,达到上级对我市水土流失治理目标责任考核要求。
(二)实施阶段。(2021年7月-2021年9月)
相关单位依据治理任务、治理内容、治理方案积极组织实施,市水利和湖泊局对相关单位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形成记录备查。
(三)考核准备阶段。(2021年10月-2021年11月)
相关单位在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中,要对水土流失治理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按考核内容准备相关资料(含治理前后情况对比照片等),具体落实到图斑地块,强化措施落实,实施对应治理。
(四)验收总结阶段。(2021年12月)
由市水利和湖泊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照治理方案及目标任务进行考核验收。
三、体制机制
(一)要健全“政府主导、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统筹推进辖区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
(二)单位包干,社会参与。建立部门和乡镇水土流失治理目标责任和分区分片包干责任制,细化到负责的工作部门和实施的乡镇、村。责任要明确到人,明确到具体的村头、山头,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广泛发动,积极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对开发性治理大户和企业实行重点保护、重点扶持。鼓励社会从业人员承包山地进行开发性治理。
(三)示范带动,全面推进。要认真抓好矿山示范点建设,合理规划建设好路、沟、渠,做好边坡、空地的植树、种草绿化,确保把矿山打造成水土保持工作的典范。由市水利和湖泊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密切配合,督促落实好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
(四)重点封禁,分类治理。对我市中度以上水土流失区进行重点封禁治理。在封禁区醒目位置设立封禁标识牌,明确四至界限,全面禁止打枝割草,禁止乱砍滥伐,严禁未经审批毁林开矿,严禁乱建坟墓,严禁未经审批野外用火、毁林造林,严防森林病虫害等。根据流失区水土流失程度和地理条件,将流失区划分为轻度、中度和强度以上三类。在轻度流失区,主要依靠自然恢复,同时加强管理防护;在中度流失区,主要是养植水保林,培育生态林;在强度以上流失区,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并举。对坡耕地实施综合整治,对不适宜种植经果林的山地,采取草、灌、乔相结合营造水保林。
(五)长效管护,惠及民生。水土流失治理所涉及的乡镇要加大管护力度,制定村规民约,做到村民互相提醒、互相监督。把水土流失治理与促进农民增收结合起来,积极发展生态型特色产业,大力实施扶贫开发工程,使广大农民群众从水土流失治理中得到实惠。
(六)整合资源,确保成效。整合水利和湖泊、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发改等部门项目,在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农业综合开发、造林绿化、粮食产能等项目中,注重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对已治理完成的地方,要按照属地管理办法,由所在单位、乡镇负责管理好、维护好。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严格把好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关、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关以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关。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水土流失治理目标责任制,将各单位、乡镇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严肃水土流失治理问责,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大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着力提高广大群众对水土流失治理重要性的认识。在公路沿线等设置大型固定宣传牌,张贴宣传标语,悬挂跨街横幅,形成水土保持全民参与、全民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