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赤壁市“擦亮小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46509/2021-15470 文       号 : 赤政办发〔2021〕4号
主题分类: 宏观经济调控;社会福利;城乡建设(含住房);城市规划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擦亮小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年02月20日
赤政办发〔2021〕4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赤壁市“擦亮小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赤壁市“擦亮小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0日
赤壁市“擦亮小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补齐我市小城镇建设管理短板,推动城乡融合协调发展、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快补齐小城镇综合治理统筹不足、公共环境脏乱差、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滞后、管理水平不高、特色缺失等突出短板,以大力推进小城镇人居环境整治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小城镇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质量。
二、主要目标
从2020年10月份开始,以建制镇为主要对象,全面启动,分类实施,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开展以“七补齐”(即补齐规划缺失、公共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镇风貌、产业发展、治理水平等方面短板)为主要内容的“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全市小城镇普遍达到“街面净、线理顺,招牌靓、马路平,货入店、车停正,垃圾治、污水清,花草鲜、环境美,设施全、人文润”,形成一批配套完善、宜居宜业、特色鲜明的美丽城镇。
三、具体任务
(一)补齐规划设计短板。
1. 科学编制规划。坚持市级统筹、乡镇主责、部门配合,科学编制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资金筹措、项目管理、组织实施、长效机制、分类指导、建设时序等内容,对风貌特色、环境卫生、市政管道、公共厕所、停车场所、园林绿化、公共照明、沿街建筑物、户外广告、集贸市场等提出整治目标和要求。(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设计集团,各乡镇)
2. 坚持项目引领。坚持项目带动整治,将重点环节建设任务项目化,认真梳理项目清单,纳入擦亮小城镇项目库。整治项目必须细化到具体的节点、街巷出入口,明确具体整治内容、实施时间、所需资金及资金来源、项目实施组织、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二)补齐公共环境卫生短板。
3. 开展拆违治非。集中开展“乱搭乱建、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拆除行动,做到无违建、无危房。建立日常管控机制,严格执行建房审批管理制度,杜绝无序建房。清理和拆除房前屋后、背街小巷乱搭乱建的简易附属用房,拆除空心房、危旧房。(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各乡镇)
4. 整治沿街立面。清理和规范设置沿街防盗窗、遮阳檐篷、空调室外机、卷闸门等建筑物和门牌、广告牌匾、各种灯箱标识、指示标牌等,门店招牌一店一牌、整齐规范,路牌、站牌统一制作设置,公益性宣传标语设置规范、美观,拆除更换残缺损坏的户外广告,清除“牛皮癣”小广告,清理乱贴乱涂,清理沿街破旧雨篷及遮阳篷,保持沿街及两侧立面整洁美观。(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乡镇)
5. 整治户外线缆。按照“强弱分设、入管入盒、标识清晰、牢固安全、整齐有序、美观协调”的要求,弱电管线入地入廊,消除乱接乱牵、乱拉乱挂的现象。(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供电公司、市铁塔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各乡镇)
6. 加强垃圾治理。开展垃圾清理专项攻坚行动,全面整治主次干道、镇村结合部、集贸市场、居住小区、公园广场、建筑工地、学校周边和公共厕所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集中清理背街小巷、房前屋后、庭舍院落乱堆存量垃圾。合理配置垃圾箱、垃圾转运设施、垃圾压缩中转站等环卫设施,落实垃圾分类处理,提高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水平。健全日常保洁机制,加大重点区域保洁力度,做到全天候、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7. 加强污水治理。加快完善镇区排水管网和截污管网,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入户工作,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加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稳步提高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运行负荷率、出水达标率。(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
(三)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8. 完善交通设施。科学设置完善护栏、信号灯、交通标识、标线、路灯、地名标志等设施。加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依法取缔占道经营、堆物堆料现象,重点整治乱停车、乱修车、乱洗车、车辆和行人不按信号灯通行、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等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交警大队、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各乡镇)
9. 实施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各乡镇建成区沿街墙体整洁靓丽,补残刷新,无残墙断壁、污渍疤痕。打通“断头路”,修补破损路,整治低洼路,保持路面平整。完善供水供气设施,进一步推进乡镇管道燃气工程建设,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各乡镇)
10. 实施城镇公厕改造提升工程。全面完成乡镇公厕建设和改造任务,实现建成区公厕建设全覆盖。健全乡镇公厕维养护机制,实现公厕维养护标准化、常态化。(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11. 实施城镇园林绿化提升工程。加强庭院绿化、小区绿化、道路绿化、公园绿化,提升园林绿化景观效果。大力实施植树增绿、见缝插绿、拆违补绿、拆墙透绿行动,实施对镇区内沟渠、塘堰及其他水体小山丘的改造,推进镇区山林水体改造,黑臭水体治理与公共休闲场地建设的有机结合。(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各乡镇)
12. 实施街道亮化美化提升工程。加强对建成区主干道路灯建设和改造,通过路灯照明、轮廓照明、点光源照明、透光照明等形式,打造靓丽夜景。对主干路、支干路合理设置路灯,及时进行维修,彻底解决“有路无灯,有灯不亮”的问题。(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13. 实施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合理布局,统筹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和改造,解决停车难问题。按照“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改造提升一批”的要求,改造提升乡镇集贸市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三室一厅一场”标准建设。(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各乡镇)
(四)补齐城镇风貌短板。
14. 实施整体风貌引导和管控。加强地域风貌特色、历史底蕴、文化脉络的研究和整理,挖掘和传承优秀历史文化。做好民居风貌提升改造,加强历史街区、古村落、古桥、古井、古渡口、古民居的保护与利用,加强对建筑外立面设计、建筑色彩的引导和控制,提升空间环境品质。(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旅局,各乡镇)
(五)补齐治理发展短板。
15. 治理建设秩序。严格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各乡镇建成区内建设工地物料堆放整齐,施工场地周围设立隔离墙、警示标志,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不得出墙。有渣土运输的工地,车辆必须规范装载,定时间、定线路通行,不得污染建成区道路。(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乡镇)
16. 提升城镇管理水平。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建立城镇管理“网格化+街长制”、日常执法联防巡查制等管理制度,加强城镇环境的维护管理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将城镇秩序管理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监控体系,提高城镇智慧化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各乡镇)
17. 提升城镇服务水平。推进城市服务功能向城镇延伸,推广数字化服务应用。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成立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乡镇)
四、实施步骤
(一)试点先行、树立样板。2019年赵李桥镇已先行开展“擦亮小城镇”行动试点,2020年赵李桥镇的建设进一步完善,达到省级验收的标准,并将其经验作法进行总结提炼,向全市推广。同步完成赤壁镇、官塘驿镇、车埠镇、黄盖湖镇、新店镇等五镇的“擦亮小城镇”规划方案编制,拿出主要项目建设清单。
(二)依次推进、分类实施。2021年集中资源、整合力量,全面启动官塘驿镇、赤壁镇、新店镇、黄盖湖镇、车埠镇等五镇“擦亮小城镇”行动,力争2022年底建成并通过验收。
(三)巩固发展、提升品质。2022年,进一步巩固已建成“擦亮小城镇”的建设效果,建章立制,实现管理常态化。并同步启动全市所有其他乡镇“擦亮小城镇”建设,力争至2023年,把我市所有小城镇建设成“生态乐民环境美、设施便民功能美、共享惠民生活美、兴业富民产业美、魅力亲民人文美、善治为民和谐美”的美丽城镇。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擦亮小城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市政府统筹安排“擦亮小城镇”行动工作,市住建局为牵头部门,乡镇政府为“擦亮小城镇”行动的实施主体。要加强组织协调,系统谋划,科学制定“擦亮小城镇”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各乡镇拿出具体项目清单及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推动工作落实。
(二)强化资金保障。整合资金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市级财政每年列出专项资金,对“擦亮小城镇”项目予以奖励,各部门应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扶持,用足、用好上级债券资金及奖补资金。各乡镇要积极引导社会群众和乡贤的自觉参与,要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擦亮小城镇”建设,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创新简化工程招标方式,简化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建立竞争机制。为了激发乡镇内生动力,“擦亮小城镇”建设项目将建立竞争立项机制,对积极性高,基础工作扎实的乡镇优先立项、优先实施。
(四)积极营造氛围。广泛开展“擦亮小城镇”行动宣传,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居民群众的知晓率、积极性和参与度,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引导教育广大居民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不断增强环境卫生意识和环境保护观念,全面提升文明素质。在全市形成“市级主导、乡镇主责、部门主管、群众主体”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氛围。
(五)严格考核督办。对标省“擦亮小城镇”环境整治评价指标体系以及我市工作要求,坚持日常检查督办及定期考评相结合。严格落实考评目标责任,每季度对各乡镇进行一次量化打分排名,在全市通报考核情况,将考评结果与项目建设资金奖补额度挂钩,该项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与乡镇年度责任目标挂钩。
(六)实现长效管控。积极探索镇级管理长效机制,健全管理机构,稳定执法管理队伍,落实管理目标责任,制定完善小城镇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市级财政每年列支部分专项经费用于小城镇的管理,通过“以钱养事”方式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