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赤壁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46509/2021-09427 文       号 : 赤政办发〔2020〕30号
主题分类: 公路;宏观经济调控;社会福利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年11月13日
赤政办发〔2020〕30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赤壁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赤壁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
赤壁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20〕25号)要求,为全面完成全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消除存量、遏制增量、动态排查、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消除公路危桥安全隐患、确保公路桥梁安全运行为目标,用三年时间(2020年—2022年)完成全市危桥加固改造任务,实现桥梁基础资料数字化、危桥加固改造科学化、桥梁养护规范化,推动全市公路桥梁由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高质量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桥梁普查。对纳入2019年公路统计年报的全市普通公路线路上的所有桥梁进行普查,系统收集桥梁基础信息,包括基本信息、结构信息、病害信息等,并将公路桥梁基础信息数字化,建立公路桥梁基础信息数据库。
(二)桥梁检测。委托具有相应资质(交通运输部综合甲级或桥隧专项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对危桥进行检测评定,并出具评定报告。
(三)项目申报。由市交通运输局统一向咸宁市交通运输局申报危桥项目并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对纳入全省公路危桥项目库的危桥,即可开展桥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
(四)桥梁设计。要选择设计实力强、市场信誉高、公路危桥改造设计经验丰富且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承担危桥改造设计工作。设计工作应严格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公路危桥改造设计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坚持分类别、分区域、分桥型制定改造方案,确保能利用的不拆除、能修复的不重建。
(五)设计审批。建立联合审批机制,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前期工作推进速度。危桥改造工作应严格遵循基建程序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危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统一报送咸宁市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统一报咸宁市交通运输部门审批。
(六)建设实施。危桥改造项目设计批复后,即可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根据省、咸宁市要求,采取以市为单位,分区域“打捆”招标、统一实施的建设模式,将桥梁建设和5年养护服务进行捆绑招标。采取工厂化预制、装配化施工、专业化实施、信息化管理、常态化养护等工作措施,提高危桥改造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公路危桥改造工作科学、集约、优质、高效。同步建立全市桥梁信息数据库和桥梁医院信息系统,推进全市桥梁管理养护信息化。
(七)景观保护。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桥予以保护,根据周边环境和桥自身状况进行修缮改造,最大限度地保留古桥风貌。对于连接风景区、旅游区、美丽村湾等具备观赏、游览性质的桥梁,结合当地文化,在安全、经济、适用的前提下,可因地制宜建设拱桥、斜拉桥、廊桥等景观桥型,在桥头设置反映地方自然文化特色的桥头堡或亲水平台,在桥侧适当位置设置别致的能反映当地风情的景观小品,对桥梁两端进行绿化提升,对于夜间行人较多的桥梁进行灯饰等夜景改造,努力将桥梁打造成为当地的标志性建筑,充分展现小桥流水人家的温馨恬静形象。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完善前期工作管理机制,配齐配强专班力量,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及时研究解决前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不断加快前期工作进度,为争取上级资金、项目及时开工创造有利条件。纳入全省公路危桥项目库内的危桥加固改造项目即可开展前期工作;危桥加固改造项目设计批复后,即可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二)加强项目管理。全市公路危桥改造采取规范化检测、系统化分析、标准化设计、工厂化预制、装配化施工、专业化实施、信息化管理等工作措施,提高危桥改造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办理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审批手续,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按照三年消危项目明细表,对全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项目清单实现动态管理,按照危桥加固改造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安排年度建设补助资金计划。
(三)加强桥梁安全管理。公路危桥安全管理由公安交管部门牵头,采取限载、限速、限行等交通管制措施,做好交通分流疏导工作,保证人民群众安全出行;要完善栏杆及人行道防护设施,加大对影响公路桥梁安全的边坡地质灾害防治力度,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通行能力。
(四)加强超限超载管理。要充分认识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政府指导协调、多部门联合行动的治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制定方案,完善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做好治理工作。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成效将纳入普通公路桥梁消危行动考核,并与奖补政策挂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主任、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组成的赤壁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的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人民政府是全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推进公路危桥改造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公路危桥改造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履行全市公路危桥改造的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市财政局负责筹措落实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及相关配套资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协调解决危桥改造中的基本农田占用等问题;市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调解决危桥改造中的生态红线等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危桥改造中涉及行业范围内的相关问题。各乡镇(街道、场、区)落实征地拆迁等工作,落实临时用地及工程建设中的各项协调工作。
(三)落实资金保障。认真做好施工图预算,在充分优化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市场材料信息价格编制预算,严格履行财政评审手续,确保项目投资规模真实准确。危桥资金采取上级补助与地方自筹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地方自筹部分按鄂政发〔2019〕30号、咸政办发〔2020〕25号文件要求落实。市财政部门要做好危桥改造资金调度,制定公路桥梁消危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廉政建设。市交通运输局要从制度机制、督促检查、严格管理等方面入手,严守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和生态发展三条底线。要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尤其是廉政风险点的监督管理,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有效管用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创建廉政阳光典型示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