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宣传贯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46509/2021-00442 文       号 : 赤政办函〔2020〕41号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其他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印发《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宣传贯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年10月28日
赤政办函〔2020〕41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
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宣传贯彻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咸宁市工作要求,为做好《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宣传贯彻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宣传贯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落实。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8日
《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消防
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宣传贯彻工作实施方案
《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鄂政发〔2020〕16号,以下简称《规定》)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40号,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明晰政府、部门、单位和公民的消防安全义务,落实社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确保消防执法改革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提供了制度保障。根据省、咸宁市工作要求,为做好《规定》和《意见》宣传贯彻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迅速掀起宣传贯彻《规定》和《意见》精神的热潮,大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规定》和《意见》的浓厚氛围,深刻认识《规定》和《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不断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机制;准确把握消防执法改革的目标任务,推动消防执法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打造清正廉洁、作风优良、服务为民的消防执法队伍,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正公开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确保消防执法改革的任务要求尽快落地见效,努力实现火灾形势稳定、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构建平安赤壁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重点内容
(一)重点宣传《规定》和《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既要注重对《规定》和《意见》内容本身的宣传贯彻,更要对背景和意义进行深入解读分析,通过组织学习深刻理解,使全市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得到有效提升。
(二)重点抓好《规定》和《意见》关键内容和亮点的宣传。牢牢把握重点实质内容,系统深入学习,真正把《规定》和《意见》的关键实质学懂学通,自觉用《规定》和《意见》指导推动全市消防安全工作。
(三)重点突出《规定》和《意见》对责任落实保障措施的贯彻执行。落实宣传贯彻要注重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措施和相关具体改革措施的解读,使安全责任人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责任主体意识、使相关执法主体自觉落实改革意见。
三、步骤方法
《规定》和《意见》宣传贯彻工作从即日起启动,至2020年11月底结束,分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培训教育、制度完善和总结检查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0月20日前)。制定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细化步骤和方法,明确宣传贯彻重点,确定时间表,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宣传贯彻工作。各乡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要召开宣传贯彻动员部署会、制发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宣传贯彻活动。
(二)宣传发动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消防救援大队要提请市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宣贯;协调政府门户网站、云上赤壁等本地媒体宣传《规定》和《意见》内容、主要精神。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多视角、深层次地开展宣传活动,为社会各界自觉贯彻《规定》和《意见》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消防救援大队积极发动乡镇(街道)、居(村)委员会、辖区重点单位等制作宣传横幅标语、板报、散发宣传单等,使《规定》和《意见》深入到社会的每个角落。
(三)培训教育阶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消防救援大队要通过消防安全委员联席会议、研讨会议等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学习;通过办公会、工作推进会、专题培训会等方式组织消防指战员全面深入学习。消防救援大队全体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规定》和《意见》,正确掌握和全面理解具体内容及精神实质,将《规定》和《意见》的培训教育纳入日常的工作中,充分利用各种工作场合、时机,采取以会代训、现身说法等形式引导各单位贯彻落实《规定》和《意见》。
(四)制度完善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0日)。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要建立协调机制,形成全社会做好消防工作的合力。各乡镇(街道)要引导社区、村(居)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重点指导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以点带面,努力推动和加强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
(五)总结检查阶段(11月21日至30日)。《规定》和《意见》宣贯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要对宣贯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漏补缺,进一步明确改进措施,不断推进《规定》和《意见》的深入贯彻实施。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规定》的施行是推动全省社会化消防工作加快发展的有效法律依据,更是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消防投入、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等的有利武器,必须要充分认识到宣传贯彻《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赤壁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消防救援大队要紧紧抓住《意见》颁布施行的有利时机,认真分析消防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同时,《规定》和《意见》的宣传贯彻是一项紧迫而又长期的工作任务,各单位要将贯彻《规定》和《意见》列为一项重要的议事日程,确保《规定》和《意见》的宣贯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