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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部门解读】《关于划定陆水水库工程(赤壁区域)管理和保护范围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       源 : 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 解读单位: 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01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部门解读】《关于划定陆水水库工程(赤壁区域)管理和保护范围的通知》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为切实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保障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划定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是保护水利工程、规范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和效益发挥的重要保障,也是推进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法治化、现代化的根本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湖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陆水水库工程和我市实际情况,在前期勘测成果的基础上,划定陆水水库工程(赤壁区域)管理与保护范围。

按照赤壁市政府要求,征求了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有关街道、乡镇等部门对本次划定成果的意见。20246月28日赤壁市人民政府颁布了《市政府关于划定陆水水库工程(赤壁区域)管理和保护范围的通知》(赤政发〔2024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颁布为规范陆水水库工程运行管理提供了依据,明晰我市合理利用国土空间资源边界,保障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法律依据及参照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三条国家对水工程实施保护。国家所有的水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管理的水工程,由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商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

《湖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水利工程,是指具有防洪、排涝、防渍、农业灌溉、供水、水土保持、水力发电、引调水等功能的工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包括堤防、水库(水电站)、水闸、泵站、渠道、航电枢纽、拦河坝、塘堰,以及灌区、蓄滞洪区工程和水文监测站(点)等。

第二十五条 水利工程应当依法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

《通知》中提到的陆水水库工程是指由挡水、泄水、输水、发电建筑物,运行管理配套建筑物,水文测报和通信设施设备,以及库内岛屿、库区水体和校核洪水位以下土地等组成的陆水水库工程体系。

陆水水库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参照《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技术导则》《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结合陆水水库工程和我市实际情况进行划定。

管控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湖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水库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有关规定。

二、其他

陆水水库工程(赤壁区域)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后,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联合长江水利委员会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职责实施管理与保护范围的监督管理等工作,保障水库工程安全运行,建立水利工程保护机制,加强水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公众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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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关于划定陆水水库工程(赤壁区域)管理和保护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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