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赤壁市危险房屋分类处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       源 : 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单位: 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21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部门解读】《赤壁市危险房屋分类处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制定的目的
为消除赤壁市城镇范围内存在的房屋安全隐患,有序推进市城镇危险房屋整改,切实保障市城镇民居住安全,促进美丽赤壁宜居环境建设。
二、制定的依据
根据省住键厅《关于全省住建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厅头[2022]720号)、《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全省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赤壁市城区D级危房处置管理办法(试行)》(赤政发[202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三、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有五个部分,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危险房屋处置范围和责任主体、危险房屋的分类处置、相关部门职责、落实保障措施等。
1、危险房屋处置遵循“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鉴定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基本原则。
2、危险房屋处置范围是各乡镇(街道)规划建城区(以《赤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镇空间增长边界范围为准)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存在安全隐患的直管公房、集资房、房改房、改制房;受地质灾害和周围环境因素引起或影响的危险房屋。房屋安全责任主体是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主体。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的直管公房、集资房、房改房、改制房等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作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主体。
3、危险房屋的分类处置具体方式为:危房原址维修加固、危房拆旧建新、危房政府收储、危房政策性保障等方式。
1)危险房屋原址维修加固。由责任主体提出危房维修加固申请,属地乡镇(街道)审核批准,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并发函至市城管执法局监管。要求选择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或民间工匠,实施危房维修加固,达到危房解危标准后投入使用。自建房加固费用由个人承担;单位公房加固费用由所属单位承担,市政府给予适当补助;集资房、房改房、改制房加固费用由集体住户共同承担。未达到解危要求的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禁止转让、出租或者作为生产经营用房。
2)危险房屋拆旧建新。对符合《赤壁市城区D级危房处置管理办法(试行)》(赤政发〔2022〕7号)文件规定和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危险房屋,原则上可以拆除重建,重建房屋建筑高度不得高于符合规划条件的相邻房屋。
3)危险房屋政府收储。主要从两个方面实施,一是危房所在区域能够实施片区开发的,按照“不予不取”的原则,由属地乡镇(街道)主导对土地实施开发再利用。二是危房所在区域无开发价值且经分管市长现场踏勘,由市土储中心按现值评估收储后用于满足片区公益性需求用地。
4)危险房屋政策性保障。危险房屋必须整改的,属唯一居住住房的困难危房户,经属地乡镇(街道)审核后,依据保障性住房政策优先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
4、相关部门职责。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危险房屋处置工作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危险房屋专项整治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畴,强化监督管理和负责各分管领域内隐患房屋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5、落实保障措施。从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加大工作投入力度和资金保障、强化督查问责等三个方面加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