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赤壁市城区D级危房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       源 :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单位: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06日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名       称: 【部门解读】《赤壁市城区D级危房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文件起草背景
2016年6月,市政府《赤壁市城区D级危房安置实施方案》(赤政办发[2016]60号文),有效期五年,现已过有效期。为进一步疏导和化解我市城区D级危房处置问题,规范流程,结合我市近年来在城区D级危房处置上出现的新情况,在市住建局草拟的《赤壁市城区D级危房处置管理办法(试行)》基础上,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正式发文并对社会公开。
办法共6章23条。与原文件最大的不同是在处置方式上增加了就地重建这一类型。也就是说,今后D级危房处置根据具体情况有: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就地重建三种方式。由于就地重建方式是市民最关注,政策性最强的一种类型,所以在第4章专门就这一方式的具体操作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一是保持了政策的延续性;二是对不影响规划实施和切实解决民生需求的D级危房就地重建进行规范;三是C级危房的特殊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同意也可参照执行。
二、正文解读
1、在第二条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赤壁市城区(以《赤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镇空间增长边界范围为准),依法使用集体土地或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上建设的,经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备案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鉴定等级为D级的居住房屋。
2、在第三条规定:鉴定为D级危险住房的,住宅所有权人、实际使用人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撤离。属地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D级危险住宅鉴定报告之日起3天内,向住宅所有权人和实际使用人发出督促解危通知书,对D级危险住房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危险住房警示标志,必要时可以查封并依法采取消除现实危险的必要措施。这一条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在第五条规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D级危房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综合会商意见确定安置方式并报市政府批准。
4、在第六条规定:市住建局负责危房鉴定机构的备案和业务监督。在我市备案的危房鉴定机构原则上不超过2家,由市住建局组织遴选并对社会公布。
5、在第九条规定: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城区D级危房的货币补偿收储和房屋产权置换工作,负责收储后的土地管理。
6、在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D级危房处置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的流程和相关要求。
7、在第十二条规定:市资规局依据城市规划、建设和发展需要,划定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经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后报市政府批准并公布。重点控制区包括生态新城、高新园区;已纳入城市更新、城中村拆迁、城市重大项目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公园绿地、城市山体保护线等范围内;位于城市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位于市土储中心近5年土地收储计划范围内;以及其他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重点控制区规定了5种类型不允许就地重建,保证了就地重建这一方式不会影响城市的发展,目前已经完成了重点控制区边界划定工作。
8、在第十三条规定了不得就地重建的10种情形,需要说明的是就地重建只能是该户在城市的唯一住房,如果不是唯一住房可以采取货币补偿收储和房屋产权置换方式,这就有效保证了公平性和体现解决民生的原则。
9、在第十四条规定了批准重建要经规委会专委会审定,在规划方案批前要在改造现场进行公示。有效保证了就地重建方案的科学性及充分考虑到邻里关系。就地重建批准的建筑面积和层数结合周边现状建筑和该户家庭人口情况确定,除特殊情况外,建筑高度不超过3层。体现了实事求是、解决民生的要求。
10、在第十六条至第二十条规定了D级危房产权人、D级危房使用人、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鉴定机构应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街道办事处(社区)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