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来       源 : 赤壁市教育局 解读单位: 赤壁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名       称: 【部门解读】《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2021年12月23日,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为便于各方面了解掌握《措施》的政策内涵,推进《措施》深入贯彻落实,赤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就文件有关问题进行解读。
1.《措施》出台的背景和政策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1号 )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具体措施〉的通知》(鄂办文〔2020〕25号)及《咸宁市委办公室、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具体措施〉的通知》(咸办文〔2021〕10号)》精神,优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助推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为“冲刺百强县、创建文明城、建设富裕市”做出贡献,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
2.《措施》对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考虑
这次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立足教育督导实际,面向新时代教育事业发展,紧紧围绕教育督导“长牙齿”,着力对教育督导体制机制作出系统设计。
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
主要目标是:力争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3.《措施》强调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依法督导。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明确的定位、目标、任务、程序、内容开展教育督导。二是围绕中心。紧紧围绕新时代教育工作的中心任务和改革发展大局,聚焦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教育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三是问题导向。抓住长期困扰教育改革发展的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广泛关切的热点问题,以督促建、以评促改。四是突出重点。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落实职能,创新制度方式方法,提高教育督导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4.《措施》指出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着力解决的问题
这次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紧紧围绕教育督导“长牙齿”,致力于解决4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管理体制方面,主要是教育督导机构缺乏相对独立性,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还没有充分发挥作用,教育督导机构设置不规范、管理不严格。二是在运行机制方面,主要是督导定位不够清晰,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还存在,督导工作重点不突出,督导方式方法仍比较落后。三是在结果运用方面,主要是督导报告缺乏权威性,督导意见常被“束之高阁”;整改问责不力,没有真正形成震慑。四是在督学队伍方面,总体上人员严重不足,督学专职少兼职多、年龄结构老化、专业水平不高、条件保障不够、吸引力不足等问题。
5.《措施》列举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举措
《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教育督导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改革举措,着力推动教育督导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问责机制、督学聘用和管理机制、保障机制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
管理体制方面,主要推动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全面落实教育督导职能,确保教育督导机构能够独立行使职能。
运行机制方面,主要是建立健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系,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市直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改进教育督导方式方法。
问责机制方面,主要通过完善报告、反馈、整改、复查、激励、约谈、通报、问责等8个方面的制度,强化教育督导权威性和严肃性。
督学聘用和管理机制方面,明确要求配齐配强督学,创新督学聘用方式,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严格教育督导队伍的管理和监督,着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
保障机制方面,提出加强教育督导法制建设,切实落实教育督导条件保障,加快构建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加强教育督导研究等改革举措。
6.《措施》对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进行全面考虑
《措施》进一步强调了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设置,增加了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文体新局、团市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教育局设立总督学、副总督学,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强化市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职能,理顺管理体制,健全机构设置,创新工作机制,充实教育督导力量,确保负责教育督导的机构独立行使职能。
7.《措施》明确了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的工作重点
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三位一体,共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系,同时又各有侧重。督政重点是督导评价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市直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教育决策部署情况,主要包括办学标准执行、教育投入落实和经费管理、教师编制待遇、教育扶贫和重大教育工程项目实施等情况。督学重点督导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情况,主要包括学校党建、教育教学、师德师风、资源配置、教育收费、安全稳定等情况。强调引导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评估监测重点加强对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监测,引导督促学校遵循教育规律,聚焦教育教学质量。
8.《措施》在强化督导问责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强化问责,是这次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点,也是督导“长牙齿”的有力保障。为此,《措施》提出了八大举措:一是完善报告制度。教育督导机构开展督导工作,要形成督导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教育决策部署不力、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予以曝光。二是规范反馈制度。教育督导机构要及时向被督导单位反馈督导结果,逐项反馈被督导单位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决定,提出整改要求。三是强化整改制度。被督导单位要针对问题,全面整改,及时向教育督导机构报告整改结果,并向社会公布整改情况。被督导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被督导单位落实整改意见,整改不力要负连带责任。四是健全复查制度。教育督导机构对被督导事项建立“回头看”机制,有效防止问题反弹。五是落实激励制度。有关部门对教育督导结果优秀的被督导单位及有关负责人进行表彰,在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中,注意了解教育督导结果及整改情况。六是严肃约谈制度。对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党和国家教育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教育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办学行为不规范、教育教学质量下降,安全问题较多或拒不接受教育督导的被督导单位,由教育督导机构对其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要作出书面记录并报送被督导单位所在地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备案,作为政绩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七是建立通报制度。针对教育督导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或没有完成整改落实任务的被督导单位,由教育督导机构将教育督导结果、工作表现和整改情况通报其所在地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建议其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八是压实问责制度。整合教育监管力量,建立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审批、处罚、执法的联动机制。
9.《措施》在加强督学队伍建设方面提出改革举措
进一步深化督学聘用和管理改革,是这次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提出了4个方面的改革举措:
一是配齐配强各级督学。《措施》明确对督学的数量也作出了明确规定。二是创新督学聘用方式。要结合教育督导职能和当前实际,探索从退休时间不长且身体健康的校长、教师、专家、干部中,聘用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经历丰富、工作责任心强的督学,专门从事督导工作。三是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一方面,完善督学培训机制。另一方面,强化督学实绩考核,对认真履职、成效显著的督学,以适当方式予以奖励,激发督学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同时,着力优化队伍结构,逐步扩大专职督学的比例,并建立督学退出机制。四是严格教育督导队伍的管理和监督。督学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恪守职业操守,做到依法督导、文明督导;要督促各级督学坚持原则,无私无畏,敢于碰硬,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对督学的违纪违规行为,要认真查实,严肃处理;公开挂牌督学的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10.《措施》在改善督导条件保障方面提出举措
《措施》高度重视解决督导条件保障不足的问题。主要提出了4个方面的举措:一是市政府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教育督导机构统筹使用,按规定妥善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尤其是兼职督学因教育督导工作产生的通讯、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二是在办公用房、设备等方面,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证教育督导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三是加快构建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提高教育督导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四是要求围绕教育督导领域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系统深入研究,提出改进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