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词搜索:

政策解读

关于《赤壁市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       源 : 赤壁市住建局 解读单位: 赤壁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14日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名       称: 关于《赤壁市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为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动我市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和产业转型升级,以实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总体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并出台《赤壁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方案》。

一、政策制定背景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逐步提高,传统建筑行业施工现场的噪音和建筑扬尘、粉末、建筑垃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日趋严峻,为了使建筑企业走上高效安全、低碳节能的产业化发展道路,《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17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7}7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赤壁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政策依据

1.《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17号);

2.《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7}74号;

三、主要内容及措施

《实施方案》确定了我市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目标,明确了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提出了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工作任务,完善了发展装配式建筑的保障措施,为我市推广装配式建筑提供了政策依据。主要内容如下:

(一)《实施方案》对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目标分阶段作了说明。一是至2020年末,要基本形成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和技术保障体系;二是至2025年末,进一步健全装配式建筑发展政策和技术保障体系,并基本形成以市场为主导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实施方案》提出了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工作任务。一是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制定我市年度实施计划;二是推动生产基地建设,引导建筑行业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合理布局;三是创新建筑实施方式,推行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和工程总承包模式的采用;四是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完善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五是加快培育产业队伍,鼓励高等学校、职业学校设置相关课程,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投入,建立培训基地,大力培养并积极引进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管理等专业人才。

()制定了发展装配式建筑的保障和激励措施。一是在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在办理土地规划手续时,其外墙装配式部分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3%)不超过建筑面积500㎡的,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二是装配式建造方式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其预售资金监管比例按照15%执行;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即可办理预售许可证。三是装配式建造方式开发建设的项目,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企业为开发建筑产业现代化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符合条件的除可以在税前列支外,并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四是对运输超大、超宽的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结构构件、钢筋加工制品等的运输车辆,在物流运输、交通畅通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五是对装配式预制构件、建筑部件生产基地及其产业链相关研发生产企业,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应给予优先扶持。


附件: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赤壁市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
分享到:
./t20210414_2301896_app.shtml
./t20210414_2301896_xxgk.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