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赤壁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成果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来       源 :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0年02月16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关于《公布实施赤壁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成果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赤壁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成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布实施了赤壁市新一轮基准地价成果,现将《公告》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基准地价是公示地价的核心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3条规定,“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2号)等相关文件和规范明确要求:基准地价每隔3年应全面更新一次。以及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和《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土资办文〔2017〕37号)的文件精神,明确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需要重点推进的工作内容。
赤壁市上一轮基准地价成果于2012年组织更新,估价期日为2012年6月30日,距今已有6年时间,且未包含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同时6年间,赤壁市经济高速稳定增长,根据城市规划“一环显特色、五区同发展”的城市空间结构,城市的区位、品位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原有基准地价无论从地价水平还是级别范围划分方面均显现出局限性。为了保持成果的现势性,满足土地管理的需要,现行基准地价成果亟需予以更新。
二、目的意义
一是完善赤壁市区公示地价体系内容,制定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推进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二是规范赤壁市城区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估和公示制度;三是有利于全面科学、合理、准确、统一管理赤壁市城区土地市场,充分发挥地价对土地市场的杠杆调节作用;四是有利于完善赤壁市城区土地资产核算体系的构建。
三、制定依据
1.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2号)
(4)《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国土资规〔2016〕20号)
(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
(6) 《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土资办文〔2017〕37号)
2. 技术依据
(1)《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
(2)《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
(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四、工作过程
我市自2018年4月开始筹备此项工作,2018年5月向市政府报送建立公示地价体系请示并获批准,落实了财政经费,确定了技术合作单位,于2018年12月完成初步成果。2018年12月-2019年5月,我局组织成果意见征询会对初步成果进行审议并修改完善,2019年7月10日咸宁市局组织专家对成果进行了预检,9月20日组织了听证,技术承担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和听证意见对成果进行了多次修改,形成了赤壁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初步成果,10月27日顺利通过了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验收工作。
五、主要内容
赤壁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是在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结合社会、经济条件及城镇地价变化资料,对城镇土地进行定级、估价和更新宗地地价修正体系。主要内容有:
(一)城区土地级别与更新成果
本次赤壁市城区更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范围的确定是以《赤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为依据,根据赤壁市城区建设现状和发展规划趋势,在上一轮基准地价范围基础上确定,本轮赤壁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范围东至中伙铺镇,南至蒲纺总厂,西至茅山、苦竹桥,北至望山,面积共计215.52平方公里。本次基准地价成果对城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服务用地划定了5个级别。在此基础上,分别更新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服务用地的级别基准地价。具体结果详见《公告》。
(二)乡镇土地级别及更新成果
本轮乡镇基准地价更新范围为赤壁市所辖除中伙铺镇以外的10个乡镇(官塘驿镇、赵李桥镇、车埠镇、新店镇、茶庵岭镇、赤壁镇、神山镇、黄盖湖镇、柳山湖镇、余家桥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根据乡镇土地质量综合差异情况划定3个土地级别,采用“以等控级、以级控价”的方式,进行级别划分和基准地价测算。具体结果详见《公告》。
六、成果应用
1. 强化市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基准地价作为城镇地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土地利用、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有利于为政府制定管理措施和投资决策提供依据,为国家加强土地市场管理、实现土地资源合理配置,使有限的城市土地发挥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创造条件。
2. 有利于活跃赤壁市土地市场,指导土地交易。利用基准地价评估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企业改制重组以及旧城改造拆迁等诸多方面经济活动中的土地价格,有利于保护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节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保证这些经济活动的健康有序进行。
3. 为公平合理地收取土地税费提供依据。基准地价既可为政府征收土地使用税提供主要依据,也可为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提供计算增值量的重要方法。征收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契税都离不开土地等级和基准地价。
七、适用期限和解释权
本次公示地价体系成果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原公布实施的赤壁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