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丨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来       源 : 赤壁市人民政府 解读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20日 解读方式: 视频方式
名       称: 视频丨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近日,市政府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赤政发〔2019〕8号),出台一系列涉及广大企业和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政策,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变化对就业的影响,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8〕4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合理确定享受政策的范围和补贴等标准,制定出台《实施意见》,以务实管用的真招实招,帮助企业缓解压力,稳定就业岗位。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立足当前经济和就业形势,提出若干政策措施,着力解决“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主要内容分为五个部分,共15条:第一部分是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具体包括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强化企业融资服务。第二部分是鼓励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具体包括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创业载体建设。第三部分是扎实帮扶重点群体就业,具体包括加大精准就业援助、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第四部分是加强职业培训促进提升就业,具体包括支持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加强就业技能培训、放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三项措施。第五部分是加强组织实施保障就业,具体包括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明确部门组织协调责任、加强就业经费保障、抓好政策宣传和服务。
三、主要特点
落实三项重点政策。一是延长失业保险降费政策。失业保险费率阶段性从3%降低到1%,到今年4月30日到期后继续延续实施。二是调整失业保险返还政策。明确将“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调整为“失业保险返还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其中自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参保困难企业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三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将创业担保贷款满足条件的个人自主创业的,最高额度提高到20万元,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对小微企业12个月内新招用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