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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关于《赤壁市村级基层社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       源 : 赤壁市人民政府 解读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13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关于《赤壁市村级基层社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制定《赤壁市村级基层社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依据。近年来,供销系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坚持基层优先发展理念,持续抓基层、打基础,基层长期薄弱的局面初步得到扭转,农民社员数量持续增加,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日趋紧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化步伐的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文件提出:“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在县以下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要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改造,逐步办成规范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社,实现农民得实惠、基层社得发展的双赢。”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发〔2018〕18号)要求“构建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高农业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有效带动小农户发展。”

总社《关于全面提升基层为农服务质量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的指导意见》(供销合字〔2018〕41号)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布局,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为动力,聚焦基层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强化基层工作手段,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创新为农服务方式,提升为农服务效能,加快构建起覆盖面广、适应性强的基层组织体系和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在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乡村全面振兴中作出积极贡献。”

鄂合发[2019]20号文件对赤壁市村级基层社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作出批复:“二、赤壁市开展村级基层社建设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全国总社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工程,推动供销社改革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创新探索,要将村级基层社建设试点工作纳入系统试点县市综合改革内容,精心组织实施”。按照以上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赤壁市村级基层社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二、建设村级基层社的重要意义。根据新时代新要求,初步定义村级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与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共同出资组建的、按章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以产业共建和项目发展为载体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具有合作性强、参与度高、管理民主、机制灵活的特点。

建设村级基层社的现实需要:

1.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辩证关系看,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千家万户的小农生产与现代农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好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2.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看,农村产权制度(三变)改革迫切需要找准对接载体,实现可持续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内在动力;

3.从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看,加强村级供销社建设,把供销社建在村上(古田会议:把支部建在连上),是供销社深化综合改革的必然要求;

4.从现实的发展看,基层组织建设的难点是农民入社难,痛点是与农民利益联结不紧密,堵点是乡镇基层社发展接近饱和。上一轮改革,由于没有科学的顶层设计,有的供销社“改没了”“改垮了”,恢复重建乡镇基层社“时间等不及”、“投资付不起”、“资金要不到”。

三、村级基层社的运行机制。建立产权明晰、管理民主、运转有效的运行机制,是村级基层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应遵循合作制原则和市场经济规律,着重建立三个方面的制度:

一是完善民主管理决策制度。严格按照章程,完善村级基层社“三会”制度,坚持定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建立健全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程序,充分保障社员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权利。

二是建立监督管理制度。实行社务公开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社员和社会监督。建立上级联合社工作督导机制。

三是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级基层社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加强内部经济核算,规范村级基层社与社员的利益分配关系,确保农民增收、村集体受益、供销社发展。

村级基层社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照章程,加入上级联合社,成为成员社,享受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是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组织体系中重要环节,是对乡镇基层社的有益补充。在股权设置时,应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等以资金或实物资产入股的,村级基层社应建立健全证书、台账和档案等管理制度,确定股权管理模式,制定并公开可量化资金明细、股权配置明细,接受社员监督,确保社有资产不流失、确保集体资产不被侵占、确保社员资产不受损,实现资产运营保值增值。

附件: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赤壁市村级基层社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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