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技工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转发)
索引号 : 011346509/2024-2519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赤壁市人社局
名       称: 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技工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转发)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鄂高评办(技校教师)〔2024〕3号
各市、州、直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技工院校:
根据省职改办《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4〕16号)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度技工院校教师高级(含正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我省行政区域内技工院校,现在岗从事职业技能教育教学工作并符合相应专业、级别申报条件的人员。经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审批的“双肩挑”人员可申报职称,申报时应提供近3年审批手续,且从事一线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全年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一。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条件
根据我省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规定,申报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的人员,按照《湖北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21〕7号)规定执行。
(二)破格、转评要求
职称申报的破格由用人单位审核后,市州职改办审核,报我办复核。
1.申报中级职称不予破格,申报高级职称对资历不进行破格。
2.在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符合新专业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转评。
3.转评次年可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转评前后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可累计计算。原职称与现申报职称专业或岗位职责相关联的,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同时转评、晋升,同一年度不得申报两个及以上专业职称。
4、特殊人才职称申报。我省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专家,以及援外、援藏、援疆、援青人员申报职称,按有关规定执行。
5、转评,在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符合新专业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转评。转评后晋升上一级职称的,与新岗位职责有关的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同时转评、晋升,同一年度不得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专业职称。
(三)水平能力测试要求
水平能力测试按照合格成绩从当年算起三年有效的规定,2022、2023、2024年度的合格成绩本次评审有效。申报专业与实际岗位、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不一致的,高评办将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项,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三、申报方式
所有级别申报职称人员均采取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
(一)网上个人申报
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所录入数据必须与所提交的纸质材料(如评审表、花名册及其它佐证材料)一致,录入错误不得参加本次评审。
(二)单位推送
推荐单位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http://59.175.218.201:8502),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申报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三)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网上申报的人员,必须在系统平台注册才可登录职称申报系统。在湖北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平台注册有帐号的,可直接用原用户密码登录。未在职称申报系统注册账号的用户,需先进行注册申请,绑定推荐单位授权码等相关资料,进行职称申报。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
四、有关纪律要求
(一)严格个人申报诚信制。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通知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
(二)严格用人单位推荐首审负责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推荐时,可制定不低于省级标准的单位推荐标准,推荐结果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报送主管部门审核。
(三)严格评审公开透明制。2024年,仍然实行评前拟评对象和评审结果双公示,即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在本地职改办审核通过后,在本地职称网上进行公示,评审结果在各地、省人社厅网上同时公示。
五、受理材料时间和地址
(一)网上申报。
个人申报时间:2024年9月28日至10月18日,审阅的业绩材料计算时间均以10月20日为截止时间,请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信息,如因申报资料不齐全被退回,请阅读“退回信息”并一次性补正,及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单位审核时间:2024年9月28日至10月18日,各单位应合理安排申报、审核工作,在审核时间内完成信息推送。请尽量提早,避免扎堆延误。审核时间截止后,系统关闭,无法推送审核信息。
(二)纸质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9:00-11:30, 14:00-16:30),请按照附件1的要求完整提供申报材料,未完成网上申报流程或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1509室),电话:027-87231030。
六、评审费用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资金分成问题的通知》(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评审费用高级300元、中级15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缴纳。
附件:1.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2.2024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3.诚信承诺书
湖北省技工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25日
(来源:湖北省人事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