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词搜索:

关于下达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46509/2023-08990 文       号 :

主题分类: 工商 发布机构: 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关于下达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及《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鄂市监发〔2019〕95号)要求,现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做到监管全覆盖,杜绝监管盲区和真空。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

(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及《市场监管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要求对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均应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并向社会公示。

(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5号)要求,做到“三个不查”,即无法律依据不检查、无事项清单不检查、无计划清单不检查。

二、计划内容

对照《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6(部分计划参与部门联合抽查合并实施),并明确了抽查或抽检比例、对象和责任股室。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业务指导。要加强对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信用监管机构牵头管总,各相关业务机构共同参与”的职责分工,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理念贯穿到市场监管执法各领域,实行双随机抽查全业务融合、全流程整合,实现全覆盖、常态化。要结合实际,整合日常监管任务,避免重复多头部署。要保持抽查任务分布的均衡性,防止为完成年度任务出现年底前突击抽查检查。

(二)统筹组织实施。各业务股室应对照本计划安排,结合监管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与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上级部署的专项整治一起统筹实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平台已经建成,并与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实现了数据联动,支持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确定抽查比例。要结合贯彻实施《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充分利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低风险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高风险或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依法有针对性的加大随机抽查、现场抽查力度,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四)强化结果公示运用。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各单位应在每次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内,并通过公示系统、部门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涉及市场主体的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归集至公示系统,实施联合惩戒;对双随机抽查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工作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要强化工作纪律,加强督办检查,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单位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如遇到相关平台操作方面问题,请与局信用股对接,遇到业务方面问题,请与上级对口业务科室联系。

附件: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210

附件:
分享到:
./t20230315_2998924_app.shtml
./t20230315_2998924_xxgk.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