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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赤壁市2023-2024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46509/2023-34769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赤壁市应急管理局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2023-2024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乡镇(街道、场、区)

现将《赤壁市2023-2024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赤壁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22日

赤壁市2023-2024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23-2024年度全省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鄂应急发〔20233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2023-2024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冬春救助体现党和政府对受灾困难群众的关心关怀,关系受灾困难群众切身利益,是兜牢民生底线、防止因灾致贫返贫的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冬春救助调查摸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提前谋划部署,把冬春救助调查摸底工作作为当前重点任务组织好、开展好。

二、严格程序,精准确定对象

各乡镇要按照《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应急[2023]6号)有关要求组织力量深入调查,核实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当年受灾损失情况、自救能力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具体需求,严格按照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村(居)小组提名、填报《赤壁市冬春临时生活救助救助申请表》(见附件1。在全面准确掌握受灾困难群众的受灾基本情况和具体需求后,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严格救助范围,做好评议公示,逐级核定需救助对象和救助类别,准确详实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览表》(见附件2,在1012日前电子版报送市减灾办(市应急管理局408室)。联系人:张漓,联系电话:5042097,19986626199。

调查摸底工作要做到真入户,真评议,真公示,力求实事求是、对象准确、数据真实,乡镇精准统计的台账数据上报后,原则上不再核减。上级资金下达后,将根据上报的救助对象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

在确定救助对象上要注意把握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冬春救助对象必须是当年遭受了自然灾害的受灾人员,这是一个基本前提,要把没有受灾就不能救助作为冬春救助工作的底线、红线。二是冬春救助对象不是所有的受灾人员都要救助,而是因灾导致基本生活面临一定困难的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对象是指当年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恢复重建、因灾重大伤病救治、农作物减产绝收家庭财产损失、农产品损失严重等原因造成受灾人员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结合运用大数据比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不能将已死亡人员、已纳入集中供养的特困供养人员、本人和直系亲属2套及以上商品房、有较高工作收入、为领导干部、财政供养人员、村干部、有消费型小车、有公司的家庭纳入到冬春需救助范围;严禁他人代领冒领,确保救助工作精准。

三、加强监管,确保救助效果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村(居)小组提名、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的程序,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并落实好公开公示制度。同时,对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要求,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返贫监测对象、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一类对象为缺口粮需救助在5个月以上;二类对象为缺口粮需救助在3-4个月;三类对象为缺口粮需救助在1-2个月。要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等的监督检查,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立行立改,确保冬春救助精准规范,取得实效。

附件:1.赤壁市冬春临时生活救助救助申请表

2.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览表

3.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人口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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