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赤壁市2023年城乡管理月度综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46509/2023-10875 文       号 : 赤政办发〔2023〕5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2023年城乡管理月度综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23日
赤政办发〔2023〕5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赤壁市2023年城乡管理月度综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赤壁市2023年城乡管理月度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赤壁市2023年城乡管理月度综合评价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3年月度综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函〔2023〕11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以高品质的城市管理成效不断提升市民的满意度,深入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按照城市管理工作“为人民、为发展,高站位、高标准,全覆盖、全时段,严考核、严奖惩”总要求,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靓,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对象
各乡镇、街道,赤壁高新区、蒲纺工委。
二、评价范围
(一)各乡镇行政辖区范围(羊楼洞文化旅游区管委会纳入赵李桥镇评价范围)。
(二)各街道行政辖区范围(赤马港街道办事处黄龙社区适用行政村考评标准)。
(三)赤壁高新区和蒲纺工委(参照乡镇镇区和街道城市社区考评标准执行)。
三、评价内容
(一)乡镇镇区和街道城市社区。
1.环境卫生。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绿化带、进出城通道、社区、城郊结合部、城市河道水系周边、城市空地、车站码头、集贸市场、医院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情况。包括道路以及绿地的清扫保洁,公共厕所管理,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垃圾无害化处理等情况。
2.市容市貌。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进出城通道、社区、城郊结合部以及城市重点部位的市容秩序治理、建筑渣土管理、施工现场等情况。对户外广告、门店牌匾、广告招牌以及建筑立面管理、违规占用公共空间、乱贴乱画乱挂的清理整治等情况。综合治理人行道,合理施划停车泊位,整治侵占人行道违法停车,共享单车有序管理情况。
3.市政设施。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道路开挖或者占用道路行为等情况,城市道路、桥涵、隧道、地下通道以及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类管线、给排水设施和其他城市公共设施的运行管理情况。
4.园林绿化。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地以及相关设施的管理、维护情况。
5.红色物业。“两委”(党支部、业委会)运行、物业服务、政策宣传等情况,基础管理,房屋管理,设施设备管理,保安、消防、车辆管理情况,市容管理、环境卫生、小区绿化等管理情况。
6.其他工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需要纳入城市管理工作综合评价的内容。
(二)乡镇(街道)行政村。
1.环境卫生。辖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好,无卫生死角、无垃圾暴露、无抛洒遗漏,有专职人员清扫保洁;“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到位,有检查记录,每月有检查评比结果;镇区建筑工地、散装物料货场、码头进出口道路硬化,并设置洗车池、冲洗设备,确保无渣土污染街道;临街施工围挡规范;居民小区、专业市场及临街门店经营户配有垃圾桶,无积存垃圾,垃圾清运及时。
2.镇区秩序。主要街道无乱停乱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牵乱挂、乱贴乱画、无出店经营、无占道经营、无毁绿损绿。
3.学校、卫生院(所)管理。学校、卫生院(所)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井然有序,无垃圾积存、无污水横流现象。
4.公厕管理。公厕有专人管理和保洁,公厕指示牌、配套设施完备。
5.宣传氛围。镇区有城镇管理知识宣传栏(标语)。
6.其他工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需要纳入行政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综合评价的内容。
四、评价方法
(一)城乡管理工作月度综合评价由实地暗访、实地明查、问题整改三部分组成。
1.实地暗访。由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2.实地明查。由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组建联合考评专班,在6月和12月以明查形式实地开展“红色物业”共性指标检查评价。
3.问题整改。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咸宁市月度综合评价反馈问题,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并下发各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应按时整改、上传反馈问题整改图片、按时提交整改报告(图片要求:画面清晰;整改的问题与反馈问题一致;参照物保持一致;位置和视觉角度、距离保持一致;图片中没有出现其他问题)。问题整改纳入下月考评范围。
(二)计分方式。采取综合计分方式,得分由实地暗访得分和问题整改得分组成。
1.街道得分=城市社区得分×70%+行政村得分×30%;
2.乡镇得分=镇区社区得分×60%+行政村得分×40%;
3.赤壁高新区、赤马港街道、中伙铺镇属地共同部分实行“一分两扣”;
4.城市社区(镇区社区)得分=定点道路检查得分+城市抽查得分+城市巡查得分+问题整改得分;
5.行政村得分=环境卫生+村容村貌+村湾道路+水域+山林绿化+问题整改得分。
五、结果运用
(一)排名通报。由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每月综合评价结果,对各乡镇、街道,赤壁高新区、蒲纺工委统一排名,排名结果同步在赤壁政务网、赤壁热线等市级媒体公布,并按要求报送至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建局每半年对“红色物业”进行一次评价,评价结果报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同步在市级媒体公布。
(二)书面检讨。月度综合评价排名末位的单位党政负责人,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讨,考核年度内两次排名末位的单位由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讨。
(三)经济奖罚。对月度综合评价排名首位的单位奖5万元,用于城乡环境治理;排名末位的单位罚5万元,罚金由市财政局每月从公用经费中扣减。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序推进。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开展日常工作,确保评价结果公正公平;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组建专班、落实责任、抓出成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推进共同缔造。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发现、总结各单位在城市管理综合评价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统筹做好在市级主要媒体上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积极发动市民自愿主动参加城市管理活动。
(三)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平公正。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做到评价有依据、标准以及公开透明的程序,并做好相关影像留存和答疑释惑工作。对存在失职、舞弊等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全市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城乡管理月度综合评价工作,要认真对照问题清单,强化整改落实,举一反三。
附件:1.赤壁市城乡管理工作月度综合评价表
2.赤壁市行政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月度评价标准
3.小区“红色物业”评价指标细则
附件1
赤壁市城乡管理工作月度综合考评表(乡镇镇区和街道城市社区)
类 别 | 评价内容 | 扣分指标 | 每处扣分值 | 评价方式 | |
实地 抽查 (90分) | 定点道路检查 (60分) | 环境卫生 (20分) | 道路沿线存在卫生死角、垃圾积存,道路边角部位、窨井盖、雨水篦周围有污渍、尘土、积水。 | 0.1 | 全城抽查(检查2条主干道、2条次干道、1条进出城通道) |
绿化带、行道树穴存在垃圾积存、卫生死角。 | 0.1 | ||||
各类餐饮经营场所及周边存在随意丢弃餐厨垃圾、随意泼倒污水现象,有污渍及明显异味。 | 0.1 | ||||
垃圾容器破损、不洁、垃圾外溢。 | 0.1 | ||||
路面、绿化带、行道树穴清扫保洁不干净,存在果皮、纸屑、塑料袋等废弃物。 | 0.02 | ||||
人行道 秩序 (10分) | 出店、占道经营。 | 0.1 | |||
道路两侧乱牵乱挂、晾晒物品。 | 0.1 | ||||
侵占公共空间私搭乱建。 | 0.1 | ||||
乱堆乱放杂物。 | 0.1 | ||||
立面空间 (10分) | 道路沿线建筑物不整洁美观,外立面有明显污迹、残损、脱落、严重变色等。 | 0.1 | |||
公共空间乱贴、乱画、乱涂“牛皮癣”广告。 | 0.1 | ||||
路灯照明、景观亮化缺失、损坏。 | 0.1 | ||||
广告招牌破损、缺字少画、一店多牌,乱设移动灯箱广告和店招。 | 0.1 | ||||
路名牌、指路牌和交通标志牌等不洁、破损、文字不完整清晰。 | 0.1 | ||||
临街施工围挡不规范。 | 0.1 | ||||
停车管理 (5分) | 机动车侵占人行道违规停放。 | 0.1 | |||
非机动车乱停乱放。 | 0.1 | ||||
市政设施(10分) | 路面及步砖、站卧石、树池缺失、破损、沉陷。 | 0.1 | |||
雨水篦及井盖缺失、破损、移位、堵塞。 | 0.1 |
类 别 | 评价内容 | 扣分指标 | 每处扣分值 | 评价方式 | |||||
实地 抽查 (90分) | 定点道路检查 (60分) | 市政设施 (10分) | 城市道路交通护栏、隔离墩空缺、损坏、移位、歪倒。 | 0.1 | 全城抽查(检查2条主干道、2条次干道、1条进出城通道) | ||||
市政施工未按规定设置围挡,乱堆乱放物料,裸土未覆盖。 | 0.1 | ||||||||
园林绿化 (5分) | 道路两侧绿化带、行道树存在缺株、死株、空株、危树危枝,黄土裸露1㎡(含)及以上。 | 0.1 | |||||||
实地 抽查 (90分) | 城市抽查(20分) | 文明施工 (2分) | 建设工地未严格执行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路面硬化、拆迁和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标准;工地周边环境卫生未实现干净整洁。 | 0.2 | 全城抽查一处 | ||||
垃圾 转运站 (2分) | 垃圾转运站周围存在垃圾、污水和污迹。 | 0.2 | |||||||
垃圾转运站设施坏损、不洁。 | 0.2 | ||||||||
运输车辆 管理(2分) | 运载渣土、生活垃圾等各类散体、液体等车辆车容不洁,未实行密闭运输,存在抛洒、污染路面现象。 | 0.2 | |||||||
公 厕 (2分) | 公厕指示牌、配套设施存在破旧、污渍、损坏。 | 0.2 | |||||||
公厕无专人管理和保洁。 | 0.2 | ||||||||
公 园 (2分) | 公园绿化存在踩踏、缺失、缺株、死株,黄土裸露1㎡(含)及以上;绿化及绿化设施上擅自悬挂或摆放与绿化无关物品、存在占用绿地经营现象。 | 0.2 | |||||||
公园配套设施存在破旧、污渍、损坏。 | 0.2 | ||||||||
公园环境卫生未实现干净整洁。 | 0.2 | ||||||||
水 域 (2分) | 城市水域沿岸、水面存在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水面漂浮物。 | 0.2 | |||||||
车站码头 (2分) | 车站码头环境卫生未实现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存在垃圾积存、污水横流、无序经营现象。 | 0.2 | |||||||
集贸市场 (2分) | 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未实现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存在垃圾积存、污水横流、无序经营现象。 | 0.2 | |||||||
医 院 (2分) | 医院周边环境卫生未实现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存在垃圾积存、污水横流、无序经营现象。 | 0.2 | |||||||
类 别 | 评价内容 | 扣分指标 | 每处扣分值 | 评价方式 | |||||
实地 抽查 (90分) | 城市抽查(20分) | 社 区(村)(2分) | 背街小巷参照定点道路检查的扣分指标。 | 0.02 | 抽查一个社区或一个城中村的背街小巷(不少于3条)以及该社区(村)的一个居民小区 | ||||
居民小区环境卫生未实现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存在垃圾积存、污水横流、无序经营现象。 | |||||||||
实地 抽查 (90分) | 城市巡查(10分) | 环境卫生(3分) | 大面积堆积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路面污染。 | 0.3 | 城区巡查 | ||||
店招广告(2分) | 大面积店招广告杂乱破旧。 | 0.3 | |||||||
沿街为市(2分) | 大面积出店、占道经营。 | 0.3 | |||||||
城乡结合部、城中村(3分) | 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城市管理极度混乱、脏乱差、存在卫生死角。 | 0.3 | |||||||
问题整改(10分) | 上月考评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情况。 | 0.5 | 实地抽查 | ||||||
合计 |
注:赤壁高新区和蒲纺工委按此考评标准执行。
附件2
赤壁市行政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月度评价标准(行政村、黄龙社区)
评价 内容 | 扣分指标 | 每处扣分值 | 评价方式 |
环境 卫生 (30分) | 1.辖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好,无卫生死角、无垃圾暴露、无抛洒遗漏,有专职人员清扫保洁。 | 主街道有垃圾堆每处扣1分;有散落垃圾每件扣0.1分;垃圾桶满溢每处扣1分。 | 实地抽查 |
2.“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到位,有检查记录,每月有检查评比结果,并奖罚到单位。 | 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开展检查评比,每月无检查记录、无评比结果扣10分;每月奖罚不到位扣5分。 | 查看检查评比记录,结果 | |
3.建筑工地、散装物料货场、码头进出口道路必须硬化,并设置洗车池、冲洗设备,确保无渣土污染街道。临街施工必须设置围挡。 | 进出口道路未硬化、无清洗设施造成路面污染每处扣5分;临街施工无围挡每处扣1分。 | 实地抽查 | |
4.田野、村头、道路沿线、村内空地等区域是否有陈年积存垃圾(占地面积大于5平方米)。 | 0.1分。 | 实地抽查 | |
5.村内主要道路沿线是否有临时性垃圾堆积;村内河流、沟渠是否有垃圾堆积、漂浮;农户房屋前后是否有随意倾倒垃圾现象;是否有垃圾直接焚烧现象(焚烧池、简易焚烧炉)。 | 0.1分。 | 实地抽查 | |
6.有露天垃圾池未拆除。 | 5分。 | 实地抽查 | |
村容村貌(20分) | 7.无乱堆乱放、乱牵乱挂、乱贴乱画。村民户配有垃圾桶。 | 每处违章扣1分;无垃圾桶,发生垃圾乱扔乱倒每处扣1分。 | 实地抽查 |
村湾道路(20分) | 8.排水系统完善,无淤塞,路面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散落物。 | 1分。 | 实地抽查 |
水域(10分) | 9.湖(河)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水面无明显漂浮物,无向城中湖(河)倾倒城市垃圾、废品、废物及排放城市污水等现象。 | 1分。 | 实地抽查 |
山林绿化(10分) | 10.无缺株、无死树;伐除后及时补栽;树丛下、林地内无垃圾堆物,悬挂物。 | 0.1分。 | 实地抽查 |
问题整改(10分) | 上月考评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情况。 | 0.5分。 | 实地抽查 |
合计 |
附件3
小区“红色物业”评价指标细则
考核指标 | 序号 | 标准内容 | 规定 分值 | 评分细则(扣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 | |
共性目标(40分) | 一 | “两委”组建运行 | 5分 | 三类小区(专管型小区、托管型小区、自管型小区)党支部、业委会组建覆盖率达到100%的不扣分,小区没有成立“两委”的,发现一个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 核查整体情况 | ||
2分 | 小区党支部每月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个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小区“圆桌会”,未开的扣1分;小区业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小区综合事务性会议,未开的扣1分。 | 三类小区,各抽查3个 | |||||
二 | 物管模式选定 | 3分 | 专管型小区市场化《物业服务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的不扣分,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 核查整体情况 | |||
3分 | 托管型小区物业委托《托管服务协议》签订率达到100%的不扣分,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 核查整体情况 | |||||
3分 | 自管型小区“两保一维”人员《劳务聘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的不扣分,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 核查整体情况 | |||||
三 | 物业基础设施建设 | 5分 | 专管型、托管型小区公服用房清查覆盖率达到100%的不扣分,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 核查整体情况 | |||
5分 | 专管型、托管型小区公服用房移交到位率达到70%的不扣分,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 核查整体情况 | |||||
5分 | 自管型小区“四有标准化”(进出有门岗、安防有监控、边界有围挡、停车有车位)建设完成率达到60%的不扣分,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 核查整体情况 | |||||
四 | 规范落实“两保一维”等基本物业服务 | 3分 | 对照小区物业管理合同(协议),发现小区保安、保洁和基本维修服务存在不及时、不规范等情形,业主反映比较强烈的,发现一个小区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 核查整体情况 | |||
五 | 物业政策法规宣传 | 3分 | 三类小区(专管型小区、托管型小区、自管型小区)“物业政策法规宣传专栏”建设综合覆盖率达到80%的不扣分,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 核查整体情况 | |||
3分 | 各地政府、部门每季度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微信等国有全媒体平台发布各类物业行业政策法规宣传信息达到30条的不扣分,每减少5条扣一分,扣完为止。 | 核查整体情况 | |||||
分类 量化 指标 (60分) | 专管型 小区 (25分) | 一、基础管理(共7分) | 随机抽查5个小区,求总分数,取平均值 | ||||
1 | 服务公示 | 1分 | 服务内容、服务等级与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共收益收支等未在醒目位置公示的缺1项扣0.2分,扣完为止。 | ||||
2 | 公众制度 | 1分 | 建立健全管理规约(含临时管理规约)、文明公约等主要制度,缺一项扣0.1分;扣完1分为止。 | ||||
3 | 应急预案 | 1分 | 制定应急预案得0.5分,制定预案后每年最少演练1次(有演练记录)得0.5分。 | ||||
4 | 规范服务 | 2分 | 员工未统一着装,发现1人扣0.1分,最高扣0.3分;应当持证上岗的操作人员发现1人未持证的扣0.1分,扣完0.5分为止;未设立客服电话扣0.2分,设立电话但无业主来电来访记录扣0.5分;无便民维修服务或未开展活动扣0.5分。 | ||||
5 | 业主满意度测评 | 2分 | 随机抽查5名小区业主(居民),表示满意的为0.4分,基本满意的为0.2分,不满意的为0分,5名受调查人合计得分为本项指标得分。 | ||||
二、房屋管理(共3分) | |||||||
6 | 标识规范 | 1分 | 主出入口未设立小区平面示意图扣0.1分;主要路口无路标扣0.1分;组团及幢、单元(门)、户标识缺1个扣0.1分,最高扣1分。 | ||||
7 | 房屋管理 | 1分 | 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每发现1处不完好或不整洁或有脱落或受污损,扣0.2分,扣完1分为止(符合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情形,已向业主委员会(列支范围业主)提出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建议,因相关业主不同意或不表态,致使问题无法解决的不扣分)。 | ||||
8 | 户外招牌及 景观灯管理 | 1分 | 户外招牌、广告牌、景观灯、LED屏未按规定设置或有破损、有安全隐患的,每处扣0.2分,扣完1分为止,物业服务企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示、上报的不扣分。 | ||||
三、设施设备管理(共6分) | |||||||
9 | 排水排污管网 | 1分 | 化粪池、污水井每半年清掏一次,未清掏或清掏不达标的一次扣0.5分,排水、排污管道发现一处堵塞或外溢以及私拉乱接管线的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 ||||
10 | 小区道路 | 1分 | 道路不畅或井盖破损影响通行的,发现1处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 ||||
11 | 供电设备 | 1分 | 设备运行正常,配电室管理规范,布线及蓄电池设置规范,维修保养记录完整,发现1处不规范扣0.2分,扣完为止。 | ||||
分类 量化 指标 (60分) | 专管型 小区(25分) | 12 | 电梯运行维护 | 2分 | 电梯运行安全、平稳,定期维护保养,安全设施齐全,无安全事故,按规定检测,轿厢保持清洁。无检测合格证的扣0.5分,未定期维护保养的扣0.4分,有检测合格证但未张贴的扣0.3分,多方通话故障的扣0.4分,电梯轿厢内不卫生的扣0.4分,扣完2分为止。无电梯的小区本项目指标不扣分。实施加装电梯且电梯管理权未交给小区管理人的,本项指标不扣分。 | 随机抽查5个小区,求总分数,取平均值 | |
13 |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 1分 |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末端试水能正常放水,管道压力正常;值班人员持证上岗。消防主机故障扣0.2分;屋面消防栓无水或喷淋末端泄水无水扣0.2分:无报警记录和故障维修记录扣0.2分;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扣0.2分,无值班记录扣0.1分,未定期进行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扣0.1分。(本项目最高扣1分) | ||||
四、保安、消防、车辆管理(共5分) | |||||||
14 | 门岗值守 | 2分 | 24小时值守,有交接班记录。无24小时值守的扣1分,无交班记录的扣1分,扣完2分为止。 | ||||
15 | 消防通道管理 | 1分 | 消防通道无明显警示标志,1处扣0.1分,扣完0.5分为止;消防通道被占用的,1处不符合扣0.1分,扣完0.5分为止。 | ||||
16 | 车辆停放 | 1分 | 停车收费标准未在显著位置公示扣0.5分;机动车未有序停放的,发现1辆扣0.1分,扣完0.5分为止。 | ||||
17 | 电动车管理 | 1分 | 设置电动车智能充电设施,小区内电动车停放充电有序;未设置充电设施扣1分;电动车停放于楼道充电或私拉电线充电的,发现1处本项不得分。 | ||||
五、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共4分) | |||||||
18 | 生活垃圾 | 1分 | 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不规范,发现1处扣0.1分,最高扣0.2分;容器破损的发现1处扣0.1分,最高扣0.2分;容器未及时清洗或因物业服务企业原因发生爆桶的,发现1处扣0.1分,最高扣0.2分;大件垃圾未集中堆放或清运不及时扣0.2分。小区内公共区域垃圾清扫不及时,发现一处扣0.1分,最高扣0.2分。 | ||||
19 | 公共区域保洁 | 2分 | 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咸宁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确定)开展保洁服务,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 ||||
20 | 绿化养护 | 1分 | 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破坏、践踏、占用现象,每发现一处破坏、践踏、占用扣0.1分,扣完0.4分为止。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病虫害,无折损现象,无斑秃,长势不好扣0.1分;修剪不整齐美观扣0.1分;树枝折损每处扣0.1分,扣完0.4分为止。(本项目最高扣1分) | ||||
分类 量化 指标 (60分) | 托管型 小区 (20分) | 一、基础管理(共5分) | 随机抽查5个小区,求总分数,取平均值 | ||||
1 | 服务公示 | 1分 | 服务内容、服务等级与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共收益收支等未在醒目位置公示的缺1项扣0.2分,扣完为止。 | ||||
2 | 公众制度 | 1分 | 建立健全管理规约(含临时管理规约)、文明公约等主要制度,缺一项扣0.1分;扣完1分为止。 | ||||
3 | 应急预案 | 1分 | 制定应急预案得0.5分,制定预案后每年最少演练1次(有演练记录)得0.5分。 | ||||
4 | 业主满意度测评 | 2分 | 随机抽查5名小区业主(居民),表示满意的为0.4分,基本满意的为0.2分,不满意的为0分,5名受调查人合计得分为本项指标得分。 | ||||
二、房屋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共7分) | |||||||
5 | 标识规范 | 1分 | 主出入口未设立小区平面示意图扣0.1分;主要路口无路标扣0.1分;组团及幢、单元(门)、户标识缺1个扣0.1分,最高扣1分。 | ||||
6 | 排水排污管网 | 1分 | 化粪池、污水井每半年清掏一次,未清掏或清掏不达标的一次扣0.5分,排水、排污管道发现一处堵塞或外溢以及私拉乱接管线的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 ||||
7 | 供电设备 | 1分 | 设备运行正常,配电室管理规范,布线及蓄电池设置规范,维修保养记录完整,发现1处不规范扣0.2分,扣完为止。 | ||||
8 | 电梯运行维护 | 2分 | 电梯运行安全、平稳,定期维护保养,安全设施齐全,无安全事故,按规定检测,轿厢保持清洁。无检测合格证的扣0.5分,未定期维护保养的扣0.4分,有检测合格证但未张贴的扣0.3分,多方通话故障的扣0.4分,电梯轿厢内不卫生的扣0.4分,扣完2分为止。无电梯的小区本项目指标不扣分。实施加装电梯且电梯管理权未交给小区管理人的,本项指标不扣分。 | ||||
9 |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 2分 |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末端试水能正常放水,管道压力正常;值班人员持证上岗。消防主机故障扣0.4分;屋面消防栓无水或喷淋末端泄水无水扣0.4分:无报警记录和故障维修记录扣0.4分;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扣0.4分,无值班记录扣0.2分,未定期进行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扣0.2分。(本项目最高扣2分) | ||||
分类 量化 指标 (60分) | 托管型 小区 (20分) | 三、保安、消防、车辆管理(共4分) | 随机抽查5个小区,求总分数,取平均值 | ||||
10 | 门岗值守 | 1分 | 24小时值守,有交接班记录。无24小时值守的扣0.5分,无交班记录的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 ||||
11 | 消防通道管理 | 1分 | 消防通道无明显警示标志,1处扣0.1分,扣完0.5分为止;消防通道被占用的,1处不符合扣0.1分,扣完0.5分为止。 | ||||
12 | 车辆停放 | 1分 | 停车收费标准未在显著位置公示扣0.5分;机动车未有序停放的,发现1辆扣0.1分,扣完0.5分为止。 | ||||
13 | 电动车管理 | 1分 | 设置电动车智能充电设施,小区内电动车停放充电有序;未设置充电设施扣1分;电动车停放于楼道充电或私拉电线充电的,发现1处本项不得分。 | ||||
四、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共4分) | |||||||
14 | 生活垃圾 | 3分 | 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不规范,发现1处扣0.2分,最高扣0.4分;容器破损的发现1处扣0.2分,最高扣0.6分;容器未及时清洗或因物业服务企业原因发生爆桶的,发现1处扣0.2分,最高扣0.8分;大件垃圾未集中堆放或清运不及时扣0.8分。小区内公共区域垃圾清扫不及时,发现一处扣0.1分,最高扣0.4分。 | ||||
15 | 绿化养护 | 1分 | 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破坏、践踏、占用现象,每发现一处破坏、践踏、占用扣0.1分,扣完0.4分为止。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病虫害,无折损现象,无斑秃,长势不好扣0.1分;修剪不整齐美观扣0.1分;树枝折损每处扣0.1分,扣完0.4分为止。(本项目最高扣1分) | 随机抽查5个小区,求总分数,取平均值 | |||
自管型 小区 (15分) | 一、基础管理(共6分) | ||||||
1 | 服务公示 | 1分 | 服务内容、服务等级与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共收益收支等未在醒目位置公示的缺1项扣0.2分,扣完为止。 | ||||
2 | 公众制度 | 1分 | 建立健全管理规约(含临时管理规约)、文明公约等主要制度,缺一项扣0.1分;扣完1分为止。 | ||||
3 | 应急预案 | 1分 | 制定应急预案得0.5分,制定预案后每年最少演练1次(有演练记录)得0.5分。 | ||||
4 | 业主满意度测评 | 3分 | 随机抽查5名小区业主(居民),表示满意的为0.6分,基本满意的为0.3分,不满意的为0分,5名受调查人合计得分为本项指标得分。 | ||||
分类 量化 指标 (60分) | 自管型 小区 (15分) | 二、房屋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共7分) | 随机抽查5个小区,求总分数,取平均值 | ||||
5 | 标识规范 | 1分 | 主出入口未设立小区平面示意图扣0.1分;主要路口无路标扣0.1分;组团及幢、单元(门)、户标识缺1个扣0.1分,最高扣1分。 | ||||
6 | “四有标准化”建设 | 4分 | 符合条件的小区门岗建设未完成扣1分,符合条件的小区边界围挡建设未完成扣1分;安防监控建设未完成扣1分;小区车位划分未完成扣0.5分,机动车未有序停放的,发现1辆扣0.1分,扣完0.5分为止。 | ||||
7 | 供电设备 | 1分 | 设备运行正常,配电室管理规范,布线及蓄电池设置规范,维修保养记录完整,发现1处不规范扣0.2分,扣完为止。 | ||||
8 |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 1分 |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末端试水能正常放水,管道压力正常。消防主机故障扣0.2分;屋面消防栓无水或喷淋末端泄水无水扣0.2分:无报警记录和故障维修记录扣0.2分,无值班记录扣0.1分,未定期进行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扣0.1分。 | ||||
三、环境卫生(共2分) | |||||||
9 | 生活垃圾 | 2分 | 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不规范,发现1处扣0.1分,最高扣0.4分;容器破损的发现1处扣0.1分,最高扣0.4分;容器未及时清洗或因物业服务企业原因发生爆桶的,发现1处扣0.1分,最高扣0.4分;大件垃圾未集中堆放或清运不及时扣0.4分。小区内公共区域垃圾清扫不及时,发现一处扣0.1分,最高扣0.4分。 | ||||
合计得分: | |||||||
考核人员签字: |
注:沧湖生态农业开发区、官塘驿林场和羊楼洞茶场可参照以上相关评价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月度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并同步开展相关工作,每月25日前将月度综合评价结果报市城乡管理月度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