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21年度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壁市落实2021年度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赤乡振组办发〔2022〕9号)相关要求,全面抓好国家考核评估反馈我省问题整改工作,扎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情况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领会把握“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咸宁市委、市政府及赤壁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硬的举措,全力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全市就业帮扶和社会保障兜底政策落实到位。
二、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与中办暗访督查调研、国务院大督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调研和省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暗访以及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等发现问题统筹推进、一体整改,做到全面整改、彻底整改,以问题整改推动就业帮扶和社会保障兜底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整改内容和措施
见附件《赤壁市人社局落实2021年度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
四、整改时间和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2年5月28日前)。我局要对照问题清单开展自查自纠,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效果清单,确保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整改落实阶段(2022年5月28日至7月5日)。我局要结合国家对我省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补齐短板,逐项建立整改台账,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梳理汇总阶段(2022年7月6日至7月15日)。我局汇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于7月6日前将整改报告报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7月16日至12月31日)。对立行立改的问题,巩固整改成效,防止反弹回潮;对未完成或需长期整改的问题,按照既定目标,持续采取措施,推动整改落实。
五、整改工作要求
(一)压实整改责任。我局要自觉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要亲自抓,加强工作调度,推动问题一项项得到有效解决。要认真履行整改工作责任,在抓好自身问题整改的同时,督促指导各地做好本行业领域整改工作,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二)坚持较真碰硬。坚持点对点、实打实、硬碰硬开展整改,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深入调研、举一反三、梳理排查,切实把短板弱项找准找全,把原因对策理清摸透。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逐一查漏补缺、逐一清零销号。
(三)健全长效机制。以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全面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化细化政策措施,逐一补齐短板弱项。要注重标本兼治,切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通过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达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堵塞一批漏洞,不断巩固拓展问题整改成果。
(四)强化检查督办。组织开展整改督查,全面督查检查整改工作。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全面整改,整改落实见效。
附件:赤壁市人社局落实2021年度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
赤壁市人社局落实2021年度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
7.就业帮扶工作有待提升。评估结果显示,758户有劳动力的脱贫户和监测户中,15.8%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有一定影响或者影响较大,22.69%家里无人常年务工,89.3%表示2021年家中无人参加过就业培训。抽查的525户有省外县外务工的脱贫户中,仅7.23%(38户)领取了务工交通补贴,主要是大多脱贫户在脱贫攻坚期内得到过一次性就业交通补贴,过渡期内不再享受。就业帮扶效果方面,758户家里有劳动力的脱贫户和监测户中,75.07%表示2021年的就业帮扶措施对家庭帮助较小或者没有帮助。 | 一是摸排务工情况。在全市开展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情况摸底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针对性帮扶。对受疫情影响返乡回流脱贫人口,加强跟踪监测,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帮助稳定就业。二是拓宽就业渠道。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保持脱贫人口外出务工规模总体稳定。统筹用好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弱劳动力、半劳动力和无法外出、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推动就业帮扶车间健康发展,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就业,实现就地就近就业。三是注重技能培训。指导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针对脱贫人口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继续实施“雨露计划”,引导脱贫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短期技能培训,做好“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帮扶。加强脱贫人口常态化跟踪监测,开展针对性创业就业培训。四是推动政策落实。进一步完善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政策,督促各地按规定落实好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交通费补贴、吸纳就业奖补等政策,引导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实现就业,帮助已就业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 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