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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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及《咸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流程(试行)》(咸医保发〔2023〕12号)的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医保信息系统验收,经办机构组织评估,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以下定点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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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医保便民服务措施有关工作要求,持续高效推动我市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全流程网办和互评互认工作,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将于2024年10月31日起正式关停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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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及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医保信息系统验收,经办机构组织评估,局党组会议研究,拟将以下3家医药机构纳入市直医保定点单位。现公示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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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病种类别 病种代码 细分名称 职工医保 年度最高限额(元) 城乡居民医保 年度最高限额(元) 复审 期限 备注 报销比例(%) 1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 M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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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试行)》(咸医保发〔2022〕33号)于2022年12月28日施行,为妥善处理门诊慢特病系统开发测试期间的各类医疗费用配额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