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李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赵李桥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镇直各单位:
为加强对全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省经济普查的通知》(鄂政发[2017]53号)的文件精神,赵李桥镇政府决定成立赵李桥镇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成员
组 长:方 治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周乐军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陈 涛 党委副书记、综治(维稳)办主任
刘勇民 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
成 员:魏 欢 经贸干事
刘富华 统计干事、人大干事
彭 斌 财经所所长
向秀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刘真东 地税分局局长
汪鹏明 工商分局局长
漆秀山 国税分局局长
魏 斌 信用社社长
雷志强 供销社社长
王 湾 文体服务中心主任
欧阳平 卫生院院长
王建林 广电服务中心主任
魏 平 中心学校校长
龚柏清 国土所所长
谢 波 电信分局总经理
孙金榜 村镇建设管理站站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赵李桥镇政府工业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陈涛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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