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赤壁市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反馈到赵李桥镇的11项252条问题线索,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反馈问题项目及核查方法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按照党中央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求,在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社会保障类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监测对象2021年登记享受教育帮扶、健康帮扶、危房改造、综合保障性帮扶、就业补助等5类12项到人到户帮扶资金、项目数据与相关主管部门下发资金、项目分配数据进行比对,反馈到赵李桥镇的问题线索2类5项70条,其中“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线索2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线索1条,“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索2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线索14条,“残疾人两项补贴”线索51条。核查享受政策是否到位,重点检查统计数据中显示已享受政策而实际未享受、按政策应该享受而实际未享受、违规享受政策待遇等问题。
2.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到人到户项目资金。5项乡村振兴到人到户资金项目中反馈到赵李桥镇的问题线索4项49条,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线索1条,“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线索7条,“生态公益性补偿”线索10条,“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线索31条。10项民生领域到人到户资金项目中反馈到赵李桥镇的问题线索2项133条,其中“高龄津贴”线索24条,“冬春生活救助”线索109条。检查政策是否落实精准、资金发放是否到位,重点发现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责任分工
1.镇党委政府职责。镇党委、政府成立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由各挂村(社区)领导干部牵头负责的工作专班,上下联动,开展工作,挂村领导干部带队组织专班成员入户核查问题线索,指导完成线索问题佐证材料收集以及资料台账整理。
2.镇纪委职责。督促镇党委和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督促相关镇直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对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惠民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对试点工作中作风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追责问责。
3.镇直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职责。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政策解答,指导入户核查工作,配合收集问题线索佐证资料。
三、工作安排
核查整改工作包括线索核查、立行立改、案件查处等工作,不分阶段、随核随改、随查随处,至4月底完成。
接收省纪委大数据监察系统比对发现问题线索后,镇政府负责组织力量对区域内除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之外的问题线索逐一调查核实,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对核查出来的违规违纪问题,随时发现、随时查处、随时整改。对查实的问题,根据性质不同,实行分类处置:对于涉嫌违纪违法需要追究责任的问题,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对于一般性违规问题,由镇党委和政府组织整改纠正。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充分认识开展大数据监督检查对促进惠民政策落实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试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明确一名党委副书记主抓,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强力推进。镇直相关业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积极参与,主动配合。
2.广泛宣传动员,强化统筹协调。各村(社区)要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活动,把运用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试点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以及工作要求向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宣传到位;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数据的审核把关,减少数据录入错误。镇直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做好政策解答,强化政策解读,统一政策口径;加强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统一项目核查和问题整改等政策口径,避免出现各地政策标准和处置情形不一致的问题。
3.压实工作职责,强化执纪问责。镇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及时约谈相关主要负责人;对核查工作中弄虚作假,不认真核查问题线索,不认真纠正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