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赤壁市赵李桥镇 返回赤壁政府首页

赤壁市赵李桥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9-09-25打印文章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单位“三定”方案)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赤发[2005]18号)。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决算仅为镇政府机关,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

1、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和工青妇及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有关工作的落实;

2、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防汛抗灾指挥部牌子):主要承担工业、农业、林业、水利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公有资产管理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民政优抚、民族宗教、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教文卫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坚持预防为主,掌握社情民意,认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消除不安定隐患,及时妥善处置不稳定事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治安问题;组织群防群治,推进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定期分析研判、全民掌握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式,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推进多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赤机编[2009]12号)。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分别总计4321.9万元和4230.7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037.39万元和2852.49万元,分别增长236.46 %206.96 %。收入、支出增长主要是随着调资导致工资福利增加,物价上涨导致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及安排107国道拓宽征地补偿款、羊楼洞文化旅游项目征地补偿款及黄盖湖流域治理工程征地补偿款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32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0.15万元,占22.68 %;其他收入3341.75万元,占77.3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23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8.41万元,占14.62 %;项目支出3612.33万元,占85.38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分别总计980.15万元和980.1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别增加22.81万元、减少70.94万,分别增长2.38%、缩减6.74%。收入增长主要是政策性增资补发工资,支出缩减主要是机关养老保险2018年正常缴纳,2017年补缴201410-201612月机关养老保险。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80.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3.18 %。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0.94万元,缩减6.74 %。缩减主要是机关养老保险2018年正常缴纳,2017年补缴201410-201612月机关养老保险。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80.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9.15万元,占74.3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万元,占0.87%;农林水支出242.5万元,占24.7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56.6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565.28万元,支出决算为980.1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38%。决算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了黄盖湖流域治理工程征地补偿款,但实际资金未拨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8.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0.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7.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78万元,支出决算为7.6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33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40万元,占31.37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25万元,占68.63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 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 0万元,增长0 %,主要是未安排及发生相关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4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本年新增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40万元。本年度单位公车保有量3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16 万元,下降 6.67 %。主要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和部分公务用车停驶。

3.公务接待费支出5.25 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 0 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25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所属村、社区交流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58个、来宾650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09 万元,下降1.69 %。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八、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设置的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5个项目支出开展了预算绩效自评,涉及-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0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的16.61%。绩效评价结果显示,5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了次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三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四是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推动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本部门共4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00万元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 1 )镇区街道改造工程

2018镇区街道改造工程经费预算500万元,资金来源为非税收入30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00万元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排水管网长4500米,街道道路刷黑850米。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值为95%以上。

(2)羊楼洞旅游古街开发补偿

2018羊楼洞旅游古街开发补偿经费预算2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其他收入2500万元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从庙场街22#至观音街74#,共138户。征收补偿标准严格按照《羊楼洞文化旅游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切实维护安置补偿户合法权益。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带动羊楼洞旅游产业发展,服务对象满意度:搬迁居民满意度为95%以上。

(3)羊羊公路配套附属工程

2018羊羊公路配套附属工程经费预算100万元,资金来源为经费拨款(补助)100万元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羊羊公路沿线自羊楼洞村至蓼坪村连接各村弯道路修复,总长2.1千米,农业排灌沟渠修复总长2.9千米。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周边群众能利用羊羊公路便捷出行及开展乡村旅游经济,服务对象满意度:周边居民满意度为95%以上。

(4)107国道拓宽建设

2018107国道拓宽建设经费预算11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其他非税收入1100万元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原107国道两侧共拓宽14米,辖区内总长15千米,预计征占用土地约315亩,建设补偿内容涉及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改善原桥梁承限问题,服务对象满意度:补偿户满意度为95%以上。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赵李桥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公用支出单项定额标准的编制口径执行,全部由经费拨款安排。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67.73万元,为预算的1.57%,2017年减少5.9万元,缩减9.5%,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所致。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7.1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6万元。主要为办公费14.9万元,印刷费3.84万元,水电费8.63万元,邮电费2.89万元,物业管理费2.23万元,差旅费1.34万元,维修()0.13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0.52万元,劳务费9.31万元,委托业务费14.04万元,工会经费0.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 1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就业补助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计划生育等。

九、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扶贫、社会发展支出和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保障等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性住房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和城乡社区住宅等方面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八、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分享到:
./t20190930_1839918_xz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