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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伙铺镇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专项清理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20打印文章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确保我镇耕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生态良好,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中伙铺镇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专项清理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摸清底数、坚决遏制增量、妥善处置存量”原则,全面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清理,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边排查边整治,进一步健全完善耕地保护常态化监管机制,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清理范围和内容

(一)清理范围。专项清理范围为第二次土地调査数据发布

之后(2014年4月11日)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

(二)清理内容。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耕地“非农化”非

粮化”界定,此次专项清理包括九类情形。

1、耕地“非农化”主要包括五类情形:

①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全面核查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用地审批情况,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有无超过5米(县乡道路3米)。有无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有无以城乡绿化建设等名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

②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全面核有无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有无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

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全面核查有无自然保护地占用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以外的基本农田和集中连片耕地有无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④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全面核查有无违反规划搞非农建设、乱占耕地建房等,核查农业设施用地使用情况。

⑤违法违规批地用地。全面核查有无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以及不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用地获得批准用地,有无通过擅自调整市镇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批。有无未批先用、批少占多、批甲占乙。临时用地有无改变用途或超过规定时限长期使用。

2、耕地“非粮化”主要包括四类情形:①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林果业。全面核查有无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有无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有无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全面核查有无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的行为②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全面核查有无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全面核查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有无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有无永久基本农田闲置、荒芜的行为。④已建高标准农田占用调整为非耕地。

三、实施步骤

专项清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21年4月5日—7月9日),结合土地年度变更调查、第二次国土调查等最新成果,并根据国土部门下发的3234个图斑,全面摸清我镇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类型、数量、面积、分布,全面掌握真实现状和背景原因,并登记造册。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21年7月10日--8月31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摸排结果分类建立台账,分类落实措施、分类稳妥整改。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8月31日前必须集中力量抓好三类问题的整改清零,一是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二是发生在2020年9月10日之后永久基本农田上“非农化“非粮化”的增量问题;三是“两区”内耕地的撂荒问题。按要求填报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台账汇总表和专项清理情况汇总表。

(一)处理好存量和增量问题

对于增量问题(2020年9月10日之后),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强化监管核查,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对于发生在2014年4月11日至2020年9月10日之间“非农化”,“非粮化”的存量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一户一策”处置方案。8月31日前要完成整改方案的制订,明确分类分步妥善整改处置的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

(二)分类处置,不搞一刀切

对严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坚决予以纠正,立即恢复耕地属性;对种植多年生经济作物等耕地“非粮化”行为的,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分步妥善处置,妥善处理各方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对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植树造林的,不予统计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贴政策;对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的,限期恢复,确实无法恢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划。

(三)严格治理耕地撂荒

各村(社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耕地抛荒整治。对闲置荒芜的,以土地返包、代耕代种、协议流转等方式,尽快复耕复种。严格执行农业补贴政策,优化补贴资金发放办法,强化种粮导向。对抛荒导致耕地种植条件破坏或耕地质量等级下降的,要责令限期改正或治理;农户无治理能力的,由村(社区)负责组织治理,经费从撂荒整改专项经费中解决。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农民集体土地的发包方,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耕地保护和合理利用,严格制止抛荒。对弃耕抛荒导致耕地种植条件破坏或耕地质量等级下降的,以及非农业建设违法闲置耕地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阶段(2021年9月1日-12月15日),认真总结、梳理我镇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清理工作,将调查摸底、自査自纠以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送市国土局和农业农村局,下一步根据市级验收反馈结果进行“回头看”清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专项清理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之一。要充分认识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角度出发,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此次专项清理工作。

(二)密切配合,落实属地责任。各村(社区)、镇直单位要摸清底数,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三)巩固清理成果,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以此次专项清理为契机,高度重视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健全完善耕地保护常态化监管机制,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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