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新店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区域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
二、机构设置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纪检和综治维稳日常工作以及机关信访、接待、信息、发文办会、后勤服务等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农业、乡镇民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责监督、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教科文卫、广电网络、民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基层政权建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赤壁市新店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单位由赤壁市新店镇人民政府本级构成,无二级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分别总计545.86万元和538.43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1.05 万元和108.48万元,分别下降18.51%和20.15%。主要是补助村级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45.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7.16万元,占85.5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8.70万元,占14.4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3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47万元,占81.81%;项目支出97.96万元,占18.19 %;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0 %;经营支出 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分别总计467.16万元和459.7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9.75万元和168.07万元,减少38.48%和36.56%。主要是补助村级收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9.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38%。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8.07万元,减少36.56 %。主要是 补助村级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9.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0.70万元,占95.86%;农林水支出19.03万元,占4.1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72.16万元,支出决算为459.7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0.35%。决算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了补缴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实际未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9.70元,其中:人员经费418.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15万元,支出决算为7.8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63万元,占58.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5万元,占41.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6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63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本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4.63万元,增长100 %。主要是公务用车数量增加从而增加运行开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5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7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下属单位交流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6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46万元,下降14.15%。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八、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0.3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30.93%。所有项目均开展了全面自评。
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体制改革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公用支出单项定额标准的编制口径执行,全部由经费拨款安排。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11.27万元,为预算的1.57%,比2016年减少8.28万元,减少42.3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控制支出,二是劳务费和公务接待费做在项目支出科目中。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27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主要为办公费2.64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电费1.26万元,邮电费1.74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2.2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1.47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0.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就业补助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计划生育等。
七、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扶贫、农业生产发展、社会发展支出和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