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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第二轮第四批生态环境保护督查信访事项交办单(编号X2HB202109180070)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21打印文章

按照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试行)》要求,现将2021年中央第二轮第四批生态环境保护督查信访事项交办单(编号X2HB202109180070)整改情况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

赤壁市蒲圻办事处金潭村某村干部破坏生态,毁坏山林,开办私人经营性农家乐,违反水库管理办法,擅自将金潭水库养殖经营权发包。

二、整改目标

金潭水库停止管护协议;金潭农庄停止经营;依法处置用地,七日内拆除金潭农庄临时板房100平方米。

三、整改措施

1、终止协议。金潭村村委会与水库管护人张继君已经终止《金潭水库管护协议书》;

2、停止经营。因该农庄纳入2020年《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要求的管理范围内,为了保护水库生态环境,金潭农庄已于921日停业,不再经营农家乐;

3、依法处置用地。一是限金潭农庄当事人7日内拆除临时板房100平方米,恢复林业生产条件,2021年11月底之前全部复绿到位;二是根据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赤政办发[2020]29号)《关于印发赤壁市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之规定,依法依规办理《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2021年9月19日,金潭村村委会与水库管护人张继君签订终止《金潭水库管护协议书》;9月21日金潭农庄停业;9月28日,金潭农庄当事人已拆除临时板房,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如有异议,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蒲圻街道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已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0日

联系人:余新光

联系地址:赤壁市大桥路18号

赤壁市蒲圻街道办事处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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