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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蒲圻办事处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4打印文章

各村社区)党支部(党总支、处直单位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 作,推进审计监督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审计署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咸政办发〔2018〕50号)和《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赤政办发〔2018〕7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经办事处党委研究,决定对全处村(社区)、处直单位进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现将《蒲圻办事处内部审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11月18日

蒲圻办事处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以及《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湖北省审计厅印发《湖北省审计全覆盖实施管理办法》、《赤壁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处村(社区)、处直单位工作的实际,现拟定蒲圻办事处内部审计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强化内部审计监督职能,促进建立和完善部门单位内控机制,严格依法履职尽责,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使用运行规范、保值增值、安全有效。

(二)工作原则

内审为主、抽查为辅,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注重绩效、客观评价。

二、对象、范围、方法及时间安排

(一)审计对象:办事处(街道)、处直单位中负有经济责任的内部管理正职干部(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

(二)审计内容:

1、办事处(街道)、处直单位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

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国有(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及使用情况;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承担政府投资建设的小型项目实施情况;内部管理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

2、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本村(社区)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村级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集体投资和以集体投资为主的重要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个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

(三)审计方法:办事处成立内部审计领导小组和内部审计工作站,由内部审计工作站负责具体审计工作。严格按照《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审计,审计工作做到五个结合:审计查账与走访群众相结合,审计查账与清查实物相结合,审计与处理问题相结合,审计与建账立制相结合,审计与工作业绩认定相结合。通过审计对村(社区)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作出客观公正评价,为准确评估村(社区)干部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提供重要依据;与此同时,要严肃财经纪律,完善财务制度,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

三、主要内容

(一)村(社区)财务收支情况。审查村级账目、资金是否全面实行了“委托双代管”。收入重点审计村(社区)集体各项收入的全面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查明村(社区)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支出重点审计各项开支是否合理,原始凭证的“六有”签字审核手续是否齐全;报账及进行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不能按月结算处理的账务和经济活动,是否登记造册并与相关人员办理好结转下月的签字手续;大额资金支出是否实行了“一事一议”制度;非生产性开支是否严格控制,有无挥霍浪费、虚报冒领等问题;农村土地补偿费、国家下拨资金管理使用是否严格执行规定;有无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问题,各种形式的违规发放福利、乱开支乱花钱。

(二)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审查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帐款、帐物是否相符,有无损失浪费等;集体资产资源和工程项目建设是否实行招投标制度,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承包租赁者是否如期履约,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上交承包费和租金;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是否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和侵占集体资源的行为;有无村(社区)干部集体商议或个人决定,不按程序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

(三)村(社区)债权、债务情况。重点审计债权债务变更增减情况,查看债权债务台账,看村(社区)集体有无新增债务,举债是否履行规定程序,举债用途是否合理合规,利息是否虚高等;有无将集体资金擅自外借,有无擅自为他人提供担保或抵押等。对未经审批擅自举债的,按“谁举债、谁负责、谁违反、查处谁”的原则处理,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村(社区)民主理财情况。审查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是否按“五议五公开”程序讨论决定,村(社区)财务收支是否按规定公开;民主理财等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村(社区)“一事一议”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五)村(社区)干部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审查村(社区)干部的农村(社区)经济收入、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农民人均收入的增长目标是否实现;集体“三资”是否保值增值;村(社区)集体公益事业和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目标是否实现,村(社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是否改善等。

(六)群众反响强烈并要求审计的其他问题。

四、基本程序

(一)本次审计工作严格按照《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规定的基本程序和方法进行。

(二)审计工作结束后,做好审计工作总结,并将上述材料分别提交办事处党委、政府。对审查出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处理或移交上报。

五、纪律要求

(一)审计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探询审计事项及审计结果。

(二)审计人员对审计结果和问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三)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廉洁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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