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根据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将街道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党工委书记 熊平湖
主持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余 进
主持街道办事处行政工作。侧重经济社会发展、卫生健康、安全稳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乡村振兴、污染防治等工作。
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主任 贺卫林
主管社会治理工作部工作。负责政法、综治维稳、信访工作。分管文明城市创建、社区、城建、人居环境整治、法治建设、卫生健康、城市创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安全生产工作、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指导征地拆迁、控违拆违工作,老城区改造(城市棚改)、城市建设项目协调、城乡居民建房及社区工作办、平安建设办、综合执法中心、蒲圻派出所、鲫鱼桥派出所、蒲圻司法所、综治维稳中心、城郊村镇建设管理站以及社区财务管理。负责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日常工作和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项目协调、综治维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联系市政法系统各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城管局、城市更新办等单位相关工作。完成书记、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工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龙 勇
主管党群服务工作部工作。分管机关、市处两级目标责任制考核、巡视巡察、主体责任、组织党建、宣传、统战、深化改革、文化教育、民政工作、群团组织、老干部工作、后勤保障、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档案、保密工作,以及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蒲圻中心学校、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项目协调、综治维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联系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纪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单位相关工作。完成书记、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蒲圻街道办事处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亮平
主持街道人大工作,督办经济服务工作部工作。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项目协调、综治维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联系市人大办公室。完成书记、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市监察委派出蒲圻街道办事处监察室主任 谢 炜
主管纪检监察工作部工作。分管街道党风廉政建设、执纪问责、反腐倡廉、廉政教育、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工作,督办检查书记、主任安排工作的落实与反馈,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项目协调、综治维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协管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日常工作。
党工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何 浩
负责全处宣传、统战工作。主管农业、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交通、水利、林业、农机、水产、畜牧、防汛抗旱、护林防火、农业科技、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统计、农村卫生、血吸虫病防治、意识形态、舆情监督、学习教育、文明创建、工商联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项目协调、综治维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扶贫办、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等单位相关工作。完成书记、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工委组织委员、副主任 徐凌志
负责全处组织、人事、党建工作。协管党群服务部相关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项目协调、综治维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妇联主席、团委书记、街道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周奕妍
负责妇联、共青团工作,协管社会治理工作部相关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项目协调、综治维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武装部长 段 炼
负责全处人民武装、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主管工业经济发展、国土(矿产)资源、环境保护、长江大保护、科技、科协、物价、全域旅游、统计、发改、税收、电力、消防、项目招商、企业改制、处属企业资产管理、经济环境整治、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工业项目和工业园区建设,以及蒲圻建筑工程公司、税务蒲圻分局、莼川供电所、火车站市场监管所、蒲圻市场监管所、铁山市场监管所。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项目协调、综治维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市发改局、市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市科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协、市供电公司等单位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