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蒲圻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单位“三定”方案)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区域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机构设置
赤壁市蒲圻办事处部门预算单位由赤壁市蒲圻办事处本级构成,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有: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检监察和综治维稳日常工作以及机关信访、接待、信息、发文办会、后勤服务等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农业、工贸、交通、财政税收、乡镇民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督、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教科文卫、广电网络、民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基层政权建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分别总计4603.83万元和4603.8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65.07万元和1288.69万元,分别增长42%和39%。主要是增加蒲圻办事处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蒲圻工业园征地报批、土地征用、多城同创、城市环境整治等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603.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03.8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60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3.89万元,占33%;项目支出3089.93万元,占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分别总计4603.83万元和4603.8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02.62万元和1926.24万元,增长77%和72%。主要是增加蒲圻办事处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蒲圻工业园征地报批、土地征用、多城同创、城市环境整治等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03.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31.18万元,增长193%。主要是增加蒲圻办事处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蒲圻工业园征地报批、土地征用、多城同创、城市环境整治等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03.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94.72万元,占49.8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97万元,占1.48%;节能环保支出44.54万元,占0.9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3.15万元,占2.02%;城乡社区(类)支出1569.69万元,占34.1%;农林水支出(类)支出466.02万元,占10.12%;住房保障(类)支出67.73万元,占1.4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767.69万元,调整预算数为4767.84万元,支出决算为4603.8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56%。决算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3.89元,其中:人员经费916.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97.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32万元,支出决算为14.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85万元,占41.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32万元,占58.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8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新增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85万元。本年度单位公车保留量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持平。主要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厉行节约要求。
3.公务接待费支出8.32万元。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32万元。主要用于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3个、来宾15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八、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1520.2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34.83%。所有项目均开展了全面自评。
我单位共组织对“蒲圻工业园区配套商住用地、陆水工业园区、蒲圻工业园区、凤凰山一组征地、城市建设支出、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农村道路建设、绿满赤壁、民政建设支出”等3个一级项目和6个二级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520.24万元。上述项目均采用自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体制改革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工业园区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99.2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04.93万元,执行数为1104.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根据市政府建设计划和相关业务需求,严格按照政府相关制度开展工业园区建设,确保现有工业园区正常运行,并顺利启动了新的招商项目开发工作;加强新征土地40亩土地平整,600亩工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三家企业投产,新落地有三家企业,解决就业人员670人,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8%,就业服务98%,切实保障工业园区高效安全运行,有效推招商引资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未量化或设置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更加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赤壁市蒲圻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公用支出单项定额标准的编制口径执行,全部由经费拨款安排。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7.72万元,为预算的12.98%,比2017年增加508.18万元,增长567.54 %,主要是:办公费3.15万元;水费4.51万元;电费13.47万元;邮电费6.69万元;物业管理费10.91万元;差旅费0.08万元;维修(护)费3.82万元;会议费0.53万元;公务招待费0.55万元;工会经费6.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6万元;税金附加费用530.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主要增加税金附加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6.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八、农村综合改革:反映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