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山湖镇河湖库保洁管理协议
发布时间:2023-09-01【打印文章】
甲方:柳山湖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张天明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河湖库长制工作,加强河湖库管理与保护,抓好河湖库日常保洁巡查,以达到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河湖库保洁管理协议如下:
一、保洁巡查范围
1、河湖库名称:松柏湖
2、岸线起止地点:松柏湖管理处至团山村
二、保洁巡查期限:
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
三、保洁巡查要求及工作职责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负责做好所包干区的河湖库保洁工作,每天按时在包干的河湖库进行保洁巡查,发现有垃圾及漂浮物及时清理,并将清理的垃圾与漂浮物按要求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定时集中运走进行环保处置,必须保证包干的河湖库达到岸线整洁、河道通畅、环境优美的目标。
2、乙方在保洁巡查过程中,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湖库管理保护范围非法侵占水域岸线,取土、开挖、倾倒各种垃圾等破坏性行为的,应当场及时制止,并及时向乡镇或上级河长办汇报。
3、乙方在河湖库保洁工作中,必须确保安全保洁巡查,如因乙方自身原因而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在开展河湖库保洁巡查时,应作好保洁巡查记录,并附图片以备甲方检查。
四、甲方职责
1、负责对乙方日常保洁巡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指出。
2、定期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做好整改指导工作。
3、甲方将每月对乙方河湖库保洁巡查工作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发放保洁巡查费。
五、保洁巡查费
保洁巡查费2.16万元。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市河长办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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