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凤园改扩建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赤壁市柳山湖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方:湖北军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遵循甲乙双方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望凤园改扩建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望凤园改扩建工程。
2、工程地点:赤壁市柳山湖镇腊里山村。
3、工程规模:占地面积60亩,其中建筑面积500平方米。
4、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地方自筹。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本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土地硬化、景观绿化、电灯照明、道路修建、池塘修整、排水渠修建、微型污水处理站建设、健身器材设立等。。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8年9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合同工期:2018年9月至2018年12月。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本施工合同价款(大写):叁仟贰佰万元(人民币),¥:32000000元(后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最终造价以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结算价为准,若审计结算价超出合同价的,按合同价支付,超出部分不再另行支付。
六、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七、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一)工程开工前,应交给乙方施工图纸五份,并组织原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二)做好施工区域内“三通一平”及地下原有管道、电路及其他障碍物的清理迁移工作;
(三)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应办理的手续;
(四)负责协调好外围及钢构施工单位的关系。
乙方责任
(一)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的质量。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工并交付验收;
(二)已完工的房屋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现场;
(三)根据甲方按合同提供的图纸及其他资料,及时编制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四)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指定电源、水源、道路和材料堆放位置。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壹份,承包人执壹份,团山村村委会持壹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件: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亩、平方米、米万元
单位工程 名 称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结构 | 层数 | 跨度 | 设备 安装 | 工程 造价 | 开工 日期 | 竣工 日期 |
道路修理与建设 | 68 | 50 | 混凝土结构 | 0 | 5000 | 标识牌等 | 830 | 2018.09 | |
土地硬化 | 72 | 0 | 混凝土结构 | 0 | 5000 | 无 | 920 | 2018.09 | |
沟渠修理与建立 | 40 | 210 | 混凝土结构 | 0 | 8850 | 抽水泵等 | 580 | 2018.10 | |
微型污水处理站建设 | 25 | 142 | 混凝土结构 | 0 | 30 | 污水池等 | 394 | 2018.08 | |
电灯照明、池塘修整 | 335 | 108 | 混凝土结构 | 0 | 80 | 垃圾回收器等 | 476 | 201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