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山湖镇2019年7月份工作小结及2019年8月工作计划
农业生产与基层党建线7月份工作小结及8月工作计划
一、2019年7月工作小结:
农业工作:
1.完成防汛工作和完成了河湖库长制相关工作(保洁、巡湖、小微水体、宣传栏);
2.完成移民相关工作(移民人口清查、移民“两区”项目实施);
3.完成咸宁市乡村振兴现场会筹备和迎检工作;
4.完成农业保险的征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棉花补贴面积上报工作;
5.完成700万的稻虾共作核心示范区项目申报工作;
6.做好相关项目协调工作(农发项目实施和结算、易家堤村美丽乡村项目前期手续、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结算);
7.已完成49户农户厕所验收工作;
8.完成两癌免费检查工作;
9.做好民政日常管理工作;
10.基本完成139条线索的大数据核查工作;
11.完成了精准扶贫分类管理、“两不愁三保障”自查、雨露计划上报工作。
党建工作
重点工作:
1.开展建党98周年暨“七一”活动,包括机关专题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纳新党员集中宣誓、重温入党誓词、唱红歌、慰问困难党员;
2.对接摸底组织开展返乡大学生实训实习,目前我镇上报实训实习人员14人;(腊3、宝3、团、柳2、易3、吴3);
3.协调华中师范大学物理学院暑期实践;
4.做好相关上级领导调研考察准备工作(省主要领导、省政协);
5.按照组织要求,对腊、团、易3个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制定提档升级方案。
常规工作:
1.完成“支部主题党日”、党代表联系日等规定动作的方案、资料起草编印;
2.做好组织部门、编办日常工作表格上报。
二、2019年8月工作计划:
农业工作
1.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七月底完成股权配置,八月份成立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
2.加快团山、易家堤、宝塔山村新建农村公厕和柳山村城镇公厕进度,并启动柳山村农村公厕选址和动工工作;
3.做好工商资本长时间大面积流转农户承包地风险防范工作;
4.做好育龄妇女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
5.对我镇20个合作社中空壳社进行清理;
6.继续做好移民相关工作(移民项目;后扶移民项目申报,);
7.继续做好精准扶贫工作(扶贫项目实施申报、社会扶贫网注册、产业扶贫申报);
8.重点做好抗旱和河湖库长制工作;
9.做好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第三方核查对接协调工作;
10.做好上半年拉练检查相关准备工作。
党建工作
1.按照上级关于“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学先改”有关要求,做好意见征集、先学先改各项工作;
2.完成好组织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
经济产业与社会事务线7月份小结及8月份工作计划
一、2019年7月工作小结:
经济产业方面
1.小麦、油菜秸秆禁烧;
2.半年经济指标任务;
3.部分在建项目的协调;
4.街道拆违与环境整治
5.土地增减占补平衡工作。
旅游宣传方面
1.接待中央网信办相关媒体一行到柳山湖镇调研参观;
2.协调市电视台到腊里山村拍摄文明新风。
二、2019年8月工作计划:
经济产业方面
1.全力抓好早稻秸秆禁烧工作;
2.部分在建项目的煞尾结算;
3.半年主要经济指标考核任务的完成;
4.村级微动力污水处理站前期工作筹备与对接;
5.省军运会期间的维稳工作;
6.“安全度夏”食品、农村宴席、用电安全与安全生产工作;
7.督办小龙虾生态产业园污水排放问题。
旅游宣传方面
1.做好内、外宣信息报送。
2.对接好赤壁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题宣讲活动(肖佳 党校干部教育科副科长)
纪检线7月工作小结及8月工作计划
一、2019年7月工作小结:
1.针对“升学宴”高峰期,加强党员干部“四风”问题提醒和监督检查工作;
2.协助赤壁镇办理涉及我镇案件1起;
3.协助市教育局对违规领取教育补贴的对象进行追缴(涉及腊里山村2户);
4.完成镇党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二、2019年8月工作计划:
1.迎接赤壁市巡查前期相关准备。
机关线7月工作小结及8月工作计划
一、2019年7月工作小结:
1.开展2019年度“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组织代表入户走访,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市人大;
2.积极与市人大沟通联系,做好省人大领导来我镇调研乡镇人大工作条例落实情况前期相关准备工作;
3.认真做好防汛期间机关值班值守和后勤保障工作;
4.组织做好镇机关办公室搬迁,对办公楼后面线路进行了规整;
5.做好了镇机关院内保洁、绿化、花坛修剪、屋面清洁等工作;
6.启动OA办公自动化工作;
7.继续做好机关办文办会等日常工作。
二、2019年8月工作计划:
1.进一步做好省人大领导来我镇调研乡镇人大工作条例落实情况前期相关准备工作;
2.继续做好机关办公室搬迁工作,统一安装各个办公室去向牌、门牌;
3.继续做好OA办公自动化工作,做好政务服务日常信息维护和政务公开工作;
4.做好新进人员办公室和住宿安排布置工作,并做好机关用电日常管理工作;
5.继续做好机关办文办会等日常工作;
6.完成书记、镇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