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柳山湖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单位“三定”方案)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区域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机构设置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检监察和综治维稳日常工作以及机关信访、接待、信息、发文办会、后勤服务等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农业、工贸、交通、财政税收、乡镇民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督、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教科文卫、广电网络、民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基层政权建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工作。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决算为柳山湖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单位由柳山湖镇人民政府本级构成,无二级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分别总计603.35万元和701.16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14.58万元和518.96万元,分别下降54.22 %和42.53%。主要是减少自然灾害后重建补助、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农林水支出、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等项目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03.35万元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3.3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0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58万元,占40.16%;项目支出419.58万元,占59.8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分别总计603.35万元和701.1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11.58万元和616.77万元,减少54.11%和50.55%。主要是自然灾害后重建补助、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农林水支出、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等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01.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18.96万元,减少42.53%。主要是自然灾害后重建补助、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农林水支出、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等项目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01.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3.35万元,占87.4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万元,占0.28%;节能环保(类)支出47万元,占6.7%;农林水(类)支出38.81万元,占5.5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78.94万元,支出决算为701.1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16%。决算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1.58元,其中:人员经费259.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2.2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5万元,支出决算为13.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8.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8万元,占36.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21万元,占63.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8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本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4.8万元,增长100%。主要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增加公务用车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8.21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工作发生的外宾接待支出。2017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21万元。主要用于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36个、来宾164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3.29万元,下降28.61%。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八、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01.16万元,占整体支出预算总额的96.16%。预算整体支出开展了全面自评。
我单位组织对整体支出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01.16万元。上述整体支出采用自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体制改革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部门决算中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范例: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2017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为96.5分。全年预算数为778.94万元,执行数为701.16万元,完成预算的96.16。主要产出和效果:整体上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促进了我镇事业发展,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未量化或设置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更加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公用支出单项定额标准的编制口径执行,全部由经费拨款安排。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22.27万元,为预算的66.02%,比2016年减少2.05万元,减少0.5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日常公用支出 。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2.2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主要为办公费3.54万元,印刷费3.54万元,水电费2.67万元,邮电费0.84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1.33万元,会议费0.4万元,培训费0.51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劳务费0.13 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其他交通费0.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在文化活动方面的支出。
九、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农村农业、水利、扶贫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