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柳山湖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区域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检监察和综治维稳日常工作以及机关信访、接待、信息、发文办会、后勤服务等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农业、工贸、交通、财政税收、乡镇民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督、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教科文卫、广电网络、民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基层政权建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人员情况
柳山湖镇人民政府核定行政编制20人,工勤编制0人。其中现有在岗有编人数18人,离休0人,退休人员7人,其他人员11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完成移民民俗文化陈列建设项目。
2、构筑全镇安全防控系统。在全镇交通路口、复杂地段、重点部位建设电子监控点,进一步提高我镇防控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创建“平安柳山”
3、启动长江绿色生态长廊项目:该项目拟在我镇团山村、柳山村、易家堤村和吴家门村投资120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和绿色生态产业建设。
4、积极启动省移民局“两区”发展项目:柳山湖镇作为全省的两个移民镇之一,省移民局给予了大力的支持。该项目拟在我镇6个村投资800余万元用于基础设施、环境改善和产业发展。(与市移民局对接)
5、争取落实省发改局“两型村庄”项目:我镇易家堤村已申报2018年省“两型村庄”。目前,省发改局已初步同意我镇项目申报资料,预计2018年可以下拨资金200万元用于我镇易家堤村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村庄。
6、积极争取省移民局“美丽家园”项目。我镇拟通过3年的时间,利用省移民局实施“美丽家园”的机遇,将全镇的6个行政村的美丽乡村进行整体的提档升级。2018年已向省移民局申请资金400万元用于改善腊里山村和宝塔山村的村庄环境。
7、争取红星忆现代乡村休闲旅游田园综合体项目。依托市旅游局和颐高集团的宣传平台与媒介;抢抓易家堤村建设“两型”村庄机遇,弘扬移民精神,发展移民文化。通过精准招商,打造以易家堤村为中心的集休闲旅游、观光娱乐、产业发展为一体的现代田园综合体。
8、争取启动文明乡镇建设项目。依托柳山湖镇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争取市住建局支持,对柳山湖镇街道道路进行黑化,对道路两旁绿化进行改造升级,对街道两旁房屋进行统一美化,整体提升柳山湖镇镇区面貌,进一步夯实省级文明村镇基础。
9、完成洁净村庄项目。依托建设镇污水处理厂和各村垃圾中转站项目为契机,在各村建立起运行有效、操作高效的生产生活垃圾智能分类和污水处理体系。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赤壁市柳山湖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单位由赤壁市柳山湖镇人民政府本级构成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赤壁市柳山湖镇人民政府2018年收入、支出预算总计694.5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84.36万元,下降12.15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减少等因素。
赤壁市柳山湖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赤壁市柳山湖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预算合计694.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6.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资金298.05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赤壁市柳山湖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预算合计69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68万元、项目支出447.9万元、经营支出0 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赤壁市柳山湖镇人民政府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8元,占“三公”经费的36.89%;公务接待费支出8.2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3.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了预备年度内有跟随省、市党政代表团出国出境工作任务预留资金。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4.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本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4.8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8.21万元,比上年下降3.29万元,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持勤俭办事,大力削减不必要的“三公”支出,严格管理审核程序,“三公”经费中招待费较上年有所下降。
赤壁市柳山湖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4.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赤壁市柳山湖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0.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关于柳山湖镇人民政府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柳山湖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费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公用支出单项定额标准的编制口径进行计算,全部由经费拨款安排。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39.0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5.63%。比2017年预算增加5.3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会会费和福利费,其中商口和服务支出39.0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主要为办公费1.2万元,印刷费0.8万元,水电费1.45万元,邮电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4万元,会议费0.6万元,培训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2.31万元,福利费2.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其他交通费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8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01.6万元,其中:集中采购支出0万元、分散采购支出10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1603平方米;共有车辆1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四、预算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共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00万元。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设置的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开展了预算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03.3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了一次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三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提高预镇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四是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推动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1)柳山湖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费
2018年柳山湖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费预算1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建成一座300平方米的便民服务中心。
质量指标:新建便民服务中心质量合格。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方便群众集中办事,减少支出。
社会效益:为全镇12000多名群众服务,购建和谐社会。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值为98%。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101.6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办公设备购置等、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建筑物维修、车辆维修和保险 、印刷和出版服务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