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陆水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陆水湖风景区管理办法。
2.负责陆水湖风景区规划的编制、报批和监督实施等工作。
3. 负责陆水湖风景区内水资源保护工作。
4. 负责陆水湖风景区内的建设活动审核和报批。
5、负责陆水湖风景区内渔政管理和渔船船舶检验工作。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规划建设科。
3.资源环保科。
4.市场开发科。
(所属机构设置:一、陆水湖风景区旅游事务管理中心;二、陆水湖风景区综合执法大队;三、保留湖北渔业船舶检验局陆水检验站和陆水水库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
二、人员情况
陆水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核定行政编制6人,工勤编制23人。其中现有在岗有编人数29人,退休人员 6人,其他人员12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陆水风景名胜总体规划》和赤政发[2015]1号《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陆水湖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意见》文件精神。2016年5月4日,经国务院同意,获住建部以建城函[2016]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陆水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函》正式批复。我们一方面是要以《总规》为纲领,认真落实《总规》批复要求。一是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风景名胜区内(镇办、场、村)负责人参加的学习培训会2--3期;对《总规》进行学习培训,做到知责明责履责;二是通过广告牌、宣传车广播的形式,做好《总规》及景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地宣传工作,做到被管理对象家喻户晓;另一方面还要以赤政发1号文件精神为抓手,进一步明确陆水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保护范围、工作责任、考核办法,做到责任全覆盖。
2、充分发挥市整治办在陆水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组织、协调、监督、考核作用。一是保持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充分对接,组织联合执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查处、督办各类违法违规案件;二是建立陆水湖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分阶段明确整治工作重点,细化整治工作方案,定期会商解决环境综合整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程序,做到依法行政;四是完善协调、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正反两个方面典型事例,真正形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合力。五是加强风景名胜区水陆巡查,每周巡查不得少于4次,做到巡查不留死角,坚持落实巡查到位、查处到位。
(二)、提升景区形象,努力抓好景区规划、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旅游服务工作。
3、以《总规》批复为契机,认真落实《总规》批复要求。一是扎实做好风景名胜区和核心景区标界立桩工作(含陆水湖景区、赤壁古战场景区),建立国家级风景区徽志;二是强化《总规》引领作用,启动编制区域发展详细规划。
4、完成自然文化遗产建设项目和景区前区改造工作。今年元月,我们先行启动风景区主入口的改造,力争年底全面完成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项目。
5、继续加强风景名胜区旅游事务规范化管理,完成景区门票价格成本监审工作,提升景区服务水平。
6、树立“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理念,抓好旅游工作,争创新业绩。
7、加强制度建设,对风景名胜区旅游事务实行规范化管理。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继续完善旅游船舶行为服务规范与景区景点管理规定及相关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8、加强旅游执法,确保景区旅游环境安全有序。
9、加强景区日常综合治理。一是加强执法巡查站建设,确保按要求如期完工;二是进一步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三是完善反恐怖应急工作,做到值班巡查、前区码头景点码头视频全覆盖。
(三)、突出民生重点,切实抓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
10、加强陆水湖渔业资源养护力度,修复生态环境。强力推进“水库禁捕、增殖放流、执法监管”渔业生态修复工作。一是严格实施与长江同步禁渔4个月的禁渔期制度;二是科学、规范、高效实施2018年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工作,分两批投放鱼苗20万斤,寸片2800万尾;三是加强渔业执法监管,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着力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规范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四是坚决取缔拦汊、网箱养殖,防止死灰复燃。
11、创新漂浮物打捞方式,处理朝生态环保方向转变。
12、加大对沿湖居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工作的考核与督办。
13、抢抓发展机遇,科学编制规划,积极推进陆水湖“水质良好湖泊”保护项目申报工作。
14、加强同长江委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的协作,建立齐抓共管的局面。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赤壁市陆水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单位由赤壁市陆水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本级、陆水湖风景区旅游事务管理中心、陆水湖风景区综合执法大队、湖北渔业船舶检验局陆水检验站和陆水水库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等机构预算汇总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赤壁市陆水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1661.3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66.66万元,下降3.8 %。
赤壁市陆水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赤壁市陆水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府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1661.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61.3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万元;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资金 0 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赤壁市陆水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166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05万元、项目支出 1246.3万元、经营支出 0 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赤壁市陆水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9.56 %;公务接待费支出2.8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50.44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初未安排出国出境预算支出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初未安排预算支出计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实行经费支出节约原则。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8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实行经费支出节约原则。
赤壁市陆水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0.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初未安排预算支出计划。
赤壁市陆水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0.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初未安排预算支出计划。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赤壁市陆水湖风景区管委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公用支出单项定额标准的编制口径执行,全部由经费拨款安排。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34.56 万元。占预算总额2.09%,比2017年预算减少7.86万元,减少18.53%。主要是严格控制日常公用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4.5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00万元。主要为办公费4.50万元,印刷费0.00万元,水电费4.00万元,邮电费0.05万元,物业管理费0.00万元,差旅费2.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维修(护)费2.49万元,会议费0.50万元,培训费0.50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劳务费0.00 万元,委托业务费0.00万元,工会经费3.51万元,福利费13.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他交通费0.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00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452万元,其中:集中采购支出0万元、分散采购支出45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2000 平方米;共有车辆4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 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设置的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陆水湖保护与治理专项支出开展了预算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56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了一次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三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提供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四是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推动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增殖放流
2017年陆水湖保护与治理专项增殖放流预算12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为使陆水湖的增殖放流工作实效更高,我们在咸宁市渔政局水产专家的指导下,科学合理安排增殖放流工作,及时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政府采购要求组织鱼种,分两批投放。2月底完成第一批投放任务,共投放大规格鳙、鲢鱼种(0.2—1.0斤/尾)190917斤,50多万尾;7月底完成第二批投放任务,投放小规格“寸片”鱼苗鱼3500万尾。增殖放流期间,为有效确保渔苗的跟踪管理,陆管委成立了增殖放流工作专班,安排专班人员在鱼苗放流水域实行昼夜巡查值守。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值为95%。
2、沿湖垃圾收集、清运处理
2017年陆水湖保护与治理专项沿湖垃圾收集、清运处理预算59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实行收集和清运分离,聘请沿湖群众组建了一支30余人的收集清运专业队伍。一是加大收集频率;二是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及时反馈检查结果;三是实行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四是继续将沿湖生活垃圾运出陆水湖进行无害化处理。与市环卫局签订了垃圾处理协议,将沿湖居民生活垃圾运至城市垃圾中转站,然后统一纳入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范围。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值为98%。
漂浮物打捞劳务费
2017年陆水湖保护与治理专项漂浮物打捞劳务费预算55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抓好湖面清漂保洁工作:一是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一支长年清漂保洁队伍。5月24日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形式,以中标价45.9万元确定与花庙保洁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2017年度陆水湖漂浮物打捞劳务合同。管委会督促中标方严格履行合同,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中标方多措并举,采取固定队伍和临时突击相结合,机械打捞和人工打捞相结合,组织、专职打捞队伍,对漂浮垃圾进行打捞晾晒装袋运至晾晒场,植物类性进行人工分类;二是完成了陆水湖拦截装置配套的引流装置以及辅助拦截装置相关工程建设。做到工程建设科学合理,资金使用规范透明,确保陆水湖赤壁境内湖面清洁。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值为96%。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 0 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无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