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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盖湖镇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征收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0-14打印文章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壁市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征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赤政办202035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征收工作,实现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全覆盖,现将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征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依托村组、银行代收、倡导多元网络缴费”的征收原则,通过多形式的政策宣传和引导,让广大参保人群了解政策,积极参保缴费。家庭为单位,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和养老保险及时征收到位,应保尽保不漏一人

二、征收办法

征收对象:

居民医保征收对象:除参加职工医保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

居民养保征收对象:年满16岁(不含在校学生)的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征收时间:集中缴费期为2020928日至20201110日止。

征收标准:

居民医保缴费标准:2020年度居民医保征收标准为280元/人。根据中共咸宁市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的若干规定》(咸办发【2019】6号)文件精神,对农村贫困人口中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困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等特殊群体给予全额参保补贴其他农村贫困人口按当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的50%给予定额参保补贴。对于上述资助缴费对象,由市直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认定,并反馈到各村(社区),各村(社区)要对于资助对象进行全面宣传。

居民养保缴费标准:分别为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500、2000、3000元,共12个档次。

、征收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28日至107日)。各村(社区)要在醒目位置张贴202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征收公告、悬挂横幅及标语、召开村(居)民大会和发放《致全市广大城乡居民的公开信》,充分利用镇、村(社区)各种宣传阵地与平台(如村村响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强大的宣传氛围,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引导城乡居民自愿参保缴费。

(二)征收缴费阶段(101日至1110日)。征收过程中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1.参保登记

(1)镇医保服务中心发放所在村前一年度的参保人员名单2020年城乡居民参保特殊对象名单,供各村组进行核对,重点核对其身份证或户口簿信息是否与清册信息一致,有无错村(居)、错组、错字、错名、错号、漏登漏保等现象发生。对漏登的参保人,必须按首次参加城乡医保的要求,到镇医保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所在学校(园、所)负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新生儿由代理人携带新生儿户ロ簿、《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明等有关证件资料到镇医保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保费征缴

参保居民可通过以下五种方式缴纳医疗和养老保险费:

(1)通过村(社区)归集缴费:村(社区)在规定时限内归集本辖区居民的医疗和养老保险费,为缴费人提供缴费收据,村干部将参保人员清册报镇人社中心和镇医保服务中心核实后,凭《咸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集体)》,3日内在指定银行归集缴费。

(2)通过手机APP缴费:可以进入电子税务局缴费各村(社区)可选派以么熟悉业务的同志辅导村民或代收人员使用手机APP缴纳居民两险。费后,凭身份证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领取缴费凭证此方式仅适合续保对象。

(3)个人自行到银行缴费:续保的居民,可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到邮政储蓄银行办理缴费手续。首次参保的居民,则需先在人社中心进行参保登记,凭参保登记时开具的《咸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险费通知单(个人)》到银行缴费。

(4)通过学校归集缴费:学生、幼儿通过税务办税服务厅(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归集缴费。学校在完成医保服务中心参保登记后,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归集缴费,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或电子税收完税证明

(5)通过金融机构预存代扣:参保居民应在规定时限内将当年应缴费用足额存入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税务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存折(卡),金融机构代收个人缴费后,及时将扣款结果信息、资金到账凭证反馈当地税务部门,预存账户余额不足的,金融机构不予代扣。

3.审核汇总。基金征收过程中,镇政府将组织银行、医保服务中心、人社及村(社区)干部,每7天核对一次参保居民信息、参保人数、收缴资金、表格填写等情况,确保基金征收的各项数据准确无误,确保参保居民信息准确无误确保收缴的资金及时全额入库。

(三)考核评估(1111日-1130日)征收工作结束后,各村(社区)要倒查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改错误信息,整理完善各类征收资料,统计上报各项数据。

四、经费保障

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征收任务,财政部门按基金征收总额的征收经费预算,确保征收工作经费及时足额划拨税务部门。税务部门结合任务考核情况,向主管代征单位拨付居民医保代征经费:以村委会(社区)、学校为考核单位,参保率达到100%(含)以上的,按实际征收人数4元/人的标准兑现代征经费,统一找付到乡镇、教育局。参保率未达到100%的,不兑现经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贯彻落实,镇政府决定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为副组长,人社、财政、教育、民政、卫计、扶贫等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居民医保和养老保险征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行政服务中心。各村(社区)书记要带领村(社区)“两委”干部逐组逐户逐人进行核查与宣传。筹资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收纳漏缴人员的参保费用。

(二)明确责任分工。征收期间,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落实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应保尽保。

各村(社区):负责本村(居)民保费征收代收工作,组织人员进组入户征收,逐户(人)辅导村民或村代征人员使用手机APP缴纳居民两险,做到不漏一人、不错缴一人,按时完成分配的代收任务;并负责征收票据和金的安全,及时缴费入库。

税务分局:负责征收工作的宣传发动、票据管理、检查督办、入库管理、退库管理和代收经费兑现等工作

人社中心:负责居民养保参保登记、信息录入、政策宣传及其他相关工作

医保中心:负责居民医保参保登记、信息录入、政策宣传及其他相关工作;负责协调确定特殊人群资助缴费。

财经所:负责征收经费的划拨等工作。

中心学校:负责全校学生(含幼儿园)的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

卫生院:负责做好医疗服务管理工作,对接上级部门落实个人缴费资助和特殊待遇补助政策,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工作。

民政办、计生办、扶贫办:对接上级部门落实个人缴费资助和特殊待遇补助政策。

邮政储蓄银行:负责城乡居民医保的征收入库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加大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宣传力度,重点是对在外务工人员和困难人群进行定向宣传,广泛宣传政策,引导城乡居民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

(四)加强督办指导。医保中心和人社中心每周五上午将各村城乡居民医保和养保征收情况向镇政府进行汇报,每周一上午镇政府进行一期通报,对连续2周征收进度最后一名的村(社区)进行工作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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