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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有赤壁市官塘驿林场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8-10-31打印文章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单位“三定”方案)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单位“三定”方案)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林业发展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辖区内林业发展规划和计划。

(二)负责维护生态安全,以培育森林资源为重点,以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为目标,承担建设国家木材储备基地任务,以提高综合效益为中心,负责辖区内林地、林权管理、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受损失。

(三)开展林业科学技术研究、科研成果推广和专业人才培训工作,区域良种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林木良种生产、生态监测、科技示范,做好林业资源调查、规划、监测、保护和推广工作。

(四)加强森林生态文明建设,树立森林生态文明的良好形象,推动森林旅游、休闲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五)完成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部门职责设置办公室、财务股、林政股、综合股等四个股室;下设四个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营林分场),分别是官塘驿分场、丁母山分场、红林山分场、金紫山分场。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决算由湖北省国有赤壁市官塘驿林场本级构成,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分别总计 1645.66万元和1556.55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51.18 万元和584.26 万元,分别增长37.8%和60 %。主要是增加了国有林场改革专项补助资金的收支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45.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54.92万元,占9.4%;上级补助收入1114.62万元,占67.7%;事业收入 0万元,占0%;经营收入59.24万元,占3.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0%;其他收入316.88万元,占19.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5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29万元,占34.3%;项目支出963.02 万元,占61.9 %;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经营支出59.24万元,占3.8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分别总计154.92万元(不含上年预拨结存6.48万元)和161.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09万元和39.05万元,增长20.3%和 31.9 %。主要是财政拨款增加了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的调标工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4%。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9.05万元,增长31.9%。主要是财政拨款增加了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的调标工资。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类),占10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7.35万元,支出决算为161.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调增人员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61.4元,其中:人员经费16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 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更新一般公务用车(或执法)0 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本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 0万元,下降0 %。主要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和部分公务用车停驶。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 万元。

2017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属单位交流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八、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731.9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76%。所有项目均开展了全面自评。

我单位共组织对“国有林场改革补助支出”等1个一级项目和 2个二级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31.94万元。上述项目均采用自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较为充分反映林场改革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国有林场改革补助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国有林场改革补助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国有林场改革补助支出”项目自评得分为92.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80万元,执行数为573.08万元,完成预算的98.8%。主要产出和效果:根据国有林场林场改革的要求,严格按照改革方案操作,确保改革有序进行,并顺利完成林场改革阶段性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未量化或设置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更加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公用支出单项定额标准的编制口径执行,全部由经营收入安排。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54.47万元,为预算的89.5%,比2016年减少7.56 万元,减少12.2 %,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4.47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主要为办公费5.82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电费2.02 万元,邮电费3.66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3.8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11.26万元,会议费0.35万元,培训费0.58 万元,公务接待费0.61万元,劳务费 0万元,委托业务费 0万元,工会经费6.02万元,福利费7.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其他交通费8.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5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2.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营林业务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八、农林水(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基本支出。

九、农林水(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其他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三、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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