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官塘驿林场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林业发展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辖区内林业发展规划和计划。
2、负责维护生态安全,以培育森林资源为重点,以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为目标,承担建设国家木材储备基地任务,以提高综合效益为中心,负责辖区内林地、林权管理、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受损失。
3、开展林业科学技术研究、科研成果推广和专业人才培训工作,区域良种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林木良种生产、生态监测、科技示范,做好林业资源调查、规划、监测、保护和推广工作。
4、加强森林生态文明建设,树立森林生态文明的良好形象,推动森林旅游、休闲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5、完成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设置办公室、财务股、林政股、综合股等四个股室;下设四个分场,分别是官塘驿分场、丁母山分场、红林山分场、金紫山分场。
二、人员情况
官塘驿林场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51人,自收自支工勤编制41人。其中现有在岗有编人数 92 人(含承包经营林场林地资源和按劳计酬的生产工人41人),离休 0人,退休人员235 人,其他人员23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 根据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的文件精神和省、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官塘驿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在市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
2、森林培育完成灭荒造林3600亩,森林抚育0.5万亩/次,楠竹采伐18万根。完成松线虫疫木清理处置100立方米,林区公路维修22公里,丁母山分场林区公路硬化2.2公里,新修金紫山分场林区公路3公里。
3、护林防火维修防火线79公里、隔火线26公里、防火林道17公里。
4、完成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赤壁市官塘驿林场部门预算单位由赤壁市官塘驿林场本级构成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赤壁市官塘驿林场2018年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274.0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60.92 元,下降4.5 %。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项目支出减少等因素。
赤壁市官塘驿林场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赤壁市官塘驿林场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274.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15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万元;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114.13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 0 万元。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赤壁市官塘驿林场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27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25.34万元、项目支出 426.89万元、经营支出6.8 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15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赤壁市官塘驿林场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1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2.7%;公务接待费支出9.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7.3%。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7.16 万元。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7.16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9.6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赤壁市官塘驿林场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5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赤壁市官塘驿林场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1.53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 。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赤壁市官塘驿林场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公用支出单项定额标准的编制口径执行,全部由经费拨款和经营收入安排。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9.98万元,比2017年增加0.0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9.9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主要为办公费5.51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电费2.5万元,邮电费3.06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6.7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1.02万元,会议费1.53万元,培训费1.53万元,公务接待费0.61万元,劳务费 0万元,委托业务费 0万元,工会经费6.8万元,福利费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其他交通费13.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92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91万元,其中:集中采购支出70万元、分散采购支出2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17318平方米;共有车辆1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交市公车办1辆。
四、预算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共 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 91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1、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支出—其他建筑设施建设70万元;2、办公设备购置—计算机、日用电器、家具用具21万元。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