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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沧湖生态农业开发区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9-09-25打印文章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单位“三定”方案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开发区内招商招租开发优惠政策。

(二)、组织编制开发区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确定开发区经济结构,研究制定开发区内高效生态农工业具体措施。

(三)、负责开发区内工农业生产指导,组织开发区内人民上海、生产、救灾等重大工作。

(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各项经济在指标。

)、负责开发区内社会治安,抓好普法教育,做好开发区内的计划生育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组织人事部

2.财务审计部

3.规划审计部

4.规划开发部

5.市场销售部

6.办公室。

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在职5人,退休3人,其他人员8人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部门决算包括赤壁市沧湖生态农业开发区本级构成,无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2018部门决算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分别总计644.06万元644.0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2.98万元152.98万元分别增长31.15%和31.15 %收入和支出增加主要原因申请开发区全域旅游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44.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4.06万元,占100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4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44万元,占21.33 %;项目支出506.62万元,占78.67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分别总计644.06万元644.0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2.98万元152.98万元,增长31.15%和31.15%收入和支出增加主要原因申请开发区全域旅游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4.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2.98万元,增长31.15%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申请开发区全域旅游项目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4.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类)支出644.06万元,占1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0.38万元,预算调整数为651.1万元,支出决算为644.0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92%决算小于调整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大力削减节约办公日常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44元,其中:人员经费121.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6万元,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6万元,占100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0更新一般公务用车(或执法   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本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停驶上交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6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工作发生的外宾接待支出。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6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5个、来宾2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11万元,下降5.58%。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八、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11个,共涉及资金506.6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0%所有项目均开展了全面自评。

我单位共组织对项目支出”等1个一级项目和11个二级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06.62万元。上述项目均采用自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体制改革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沧湖生态农业开发区“基本设施建设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基本设施建设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基本设施建设支出”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根据财政项目建设计划和相关业务需求,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开展项目采购,确保环境治理项目运行良好,并顺利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未量化或设置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更加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赤壁市沧湖生态农业开发区机关运行经费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公用支出单项定额标准的编制口径执行,全部由经费拨款安排。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16.09万元,为预算的98.7%,比2017减少0.62万元,减少3.7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大力削减节约严格控制日常公用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6.0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0万元。主要为办公费2.55万元,印刷费0.36万元,水电费1.1万元,邮电费1.3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3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7.06万元,会议费0.0万元,培训费0.07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2.01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 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6.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5.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合计555.7749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财政部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等。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基本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其他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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