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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车埠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8-10-24打印文章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单位“三定”方案)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区域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决算包括:镇政府机关,无二级预算单位。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检监察和综治维稳日常工作以及机关信访、接待、信息、发文办会、后勤服务等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农业、工贸、交通、财政税收、乡镇民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督、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教科文卫、广电网络、民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基层政权建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工作。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决算为本单位部门决算,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分别总计1470.43万元和1470.43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5.51万元和55.51万元,分别增长0.04%和0.04%。主要是增加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70.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8.09万元,占60.4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82.34万元,占39.6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7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5.50万元,占45.26%;项目支出804.93万元,占54.7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分别总计888.09万元和888.0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25.82万元和225.82万元,减少20.27%和20.27%。主要是减少了防汛救灾、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88.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0.4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5.82万元,减少20.27%。主要是减少了防汛救灾、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88.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1.48万元,占71.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万元,占1.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3.5万元,占0.39%;城乡社区(类)支出10万元,占1.13%;农林水(类)支出193.11万元,占21.74%;交通运输(类)支出40万元,占4.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77.13万元,调整预算数为900万元,支出决算为888.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68%。决算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方面部分项目未完工结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9.88元,其中:人员经费593.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6.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73万元,支出决算为4.5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14万元,占90.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3万元,占9.4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14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本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11万元,下降2.59%。主要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和厉行节约要求。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3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所属村、社区交流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0个、来宾8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八、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0个,共涉及资金1470.4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0%。所有项目均开展了全面自评。

我单位共组织对“农村工作、社会综合治理和工业工作”等10个一级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470.43万元。上述项目均采用自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体制改革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社会综合治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社会综合治理”项目自评得分为98.0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4.81万元,完成预算的82.7%。主要产出和效果:深化平安创建,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达90%,挂牌率达98%;开展应急处突演练,对非正常死亡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等落实专班限期调处,群体性事件发生0起;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接劝访到市赴省进京上访人员、不出现越级上访,调处率达95%;组建安保巡逻队,并开展常态化巡逻;打击和预防邪教组织,印发宣传资料,对重点邪教人员进行教育转化,提升百姓安全感,建设平安车埠。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未量化或设置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更加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公用支出单项定额标准的编制口径执行,全部由经费拨款安排。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36.04万元,为预算的1.98%,比2016年减少16.25万元,减少62.1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日常公用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6.04万元。主要为办公费3.67万元,印刷费1.74万元,水电费3.54万元,邮电费1.31万元,差旅费1.49万元,维修(护)费3.64万元,会议费1.73万元,培训费1.31万元,公务接待费0.43万元,劳务费2.95万元,工会经费2.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4万元,其他交通费0.4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反映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十、农林水(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滩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十一、农林水(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反映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十二、农林水(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三、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项):反映车辆购置税收入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支出。

十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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