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镇八把刀村道路硬化工程合同书
发布时间:2021-10-20【打印文章】
甲方:赤壁镇八把刀村民委员会
乙方:湖北军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为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八把刀村道路硬化工程,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八把刀村二、四、七组共计1.91公里道路硬化工程通过公开招标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工程总造价玖拾万元(900000.00元)。
二、工程工期: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为期一月(从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6月25日)如遇天气等原因可延迟十日。乙方不得借故拖延工期。
三、乙方施工时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规范施工,不得随意改变设计方案,乙方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接受甲方安排的监督人员的监督,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监督人员有权阻止乙方施工。
五、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安全施工,因施工发生的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在施工时,甲方只负责协调,一切机械设备及人力物资调度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得干涉。
七、乙方在开始施工后,按完成的工程量,甲方适当支付乙方进度款,在全面竣工后,经赤壁市乡村振兴局、赤壁市交通局和村委会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付清修路余款,另外扣除5%为质保金,一年后工程无质量问题支付该质保金。
八、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九、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