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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镇关于人居环境长效治理和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2-15打印文章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重要指示,根据中办国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咸宁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赤壁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赤城管办发20226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五化”升级

(一)净化升级。实施以“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突出清理死角盲区,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通过“门前四包”、村规民约等明确村民责任,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二)美化升级。大力推进村庄整治和庭院整治,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三)绿化升级。保护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和修复。引导鼓励村民通过栽植果蔬、花木等开展庭院绿化,通过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开展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

(四)亮化升级。推进农村亮化工程,解决农村道路照明短板。各村结合实际,分批次分阶段推动村级主路、支路、连组路、人口密度大的村湾、广场等安装照明设施,方便村民夜间出行和休闲活动,缩小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差距。

(五)序化升级。全面清理乱贴乱画、乱停乱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违章建筑,整治空心房、危旧房,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安全通道。

二、建立“五有”机制

(一)有制度。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等制度,推动公共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

(二)有设施。配备有盖垃圾桶、四分类垃圾桶、清扫车、转运车、洒水车、清扫工具、安全反光衣等设施。每个自然村湾要设置二分类垃圾桶,每个村要设置至少1组四分类垃圾桶。

(三)有队伍。用好公益性岗位,合理设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按照网格划分,每个网格至少有1名保洁员,每个村至少有3名转运员。

(四)有经费。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合理确定农户付费分担比例。

(五)有监督。鼓励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对破坏人居环境行为加强批评教育和约束管理,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三、开展“五美”评比

(一)开展“水美乡村”评比。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加强渠、塘、河、湖、江水面治理,结合河长制湖长制,每年开展一次“水美乡村”评比。

(二)开展“美丽人文”评比。完善各村规民约,引导各村形成和谐、和睦、和美、和气的乡风民风家风。综合各村平安创建排名、文体活动开展频次、志愿服务参与率、垃圾分类知晓率、“门前四包”效果等,以实地走访、民意测评等方式,每年开展一次“美丽人文”评比。

(三)开展“美丽村湾”评比。各村可参照《赤壁镇人居环境长效治理考核办法》,对自然村湾人居环境进行考核评比,由村推荐、镇考核,每季度评选“最美村湾”10个。

(四)开展“美丽庭院”评比。引导广大农户围绕“空间优化庭院美、整洁有序家居美、生态精致绿化美、文明和谐家风美、诚信友善心灵美”等打造美丽庭院。由村民评选、村推荐、镇考核,每季度评选“美丽庭院”30个。

(五)开展“最美保洁员”评比。弘扬保洁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充分调动保洁员工作积极性,面向全镇负责巷道、河道、公厕、垃圾转运的保洁人员,由村推荐、镇考核,每季度评选出“最美保洁员”5名。

四、推进垃圾分类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方法,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探索实现农村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易腐烂垃圾和煤渣灰土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大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群众参与率,巩固东柳村垃圾分类试点经验,再选取1个村(社区)打造垃圾分类试点。逐步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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