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镇关于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党支部、镇直单位(企业)党支部,各村民委员会、镇直(企业)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咸宁市委、市政府及赤壁市委、市政府关于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部署要求,赤壁镇党委、政府决定继续在全镇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下简称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项目
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全面对接精准扶贫“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将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社保兜底保障、重点村级扶贫项目以及健康扶贫“四位一体”政策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对象。
具体监督检查项目:贫困户精准识别、农村危房改造、村级通组公路、电网建设改造、光伏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到户产业奖补等重点村扶贫项目,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雨露计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保,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兜底保障资金),生态护林员补贴,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特困对象救助(农村五保),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
二、责任分工
(一)镇党委、政府责任。负责辖区内监督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及其查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推进建章立制,积极支持镇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二)镇扶贫办责任。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政策解答,并开展入户核查工作,针对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措施。
(二)镇纪委责任。负责对在落实扶贫政策中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对监督检查中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进行追责问责。
三、方法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于2019年5月开始,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上旬)
组织召开本地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动员会和业务培训会。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第二阶段:核查复核(5月中旬-7月底)
镇党委、政府根据“监察系统”比对发现和上级移交下来的问题线索清单,组织力量对区域内的问题线索逐一开展入户调查核实,并建立问题线索合账,实行销号管理。
第三阶段:问题整改(5月底-9月底)
对查实的问题,根据性质不同,实行分类处置:对于涉嫌违纪违法需要追究责任的问题,交由镇纪委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对于一般性违规问题,交由镇扶贫办组织整改纠正;对于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建章立制。整改工作结束后,将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市委和纪委。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赤壁镇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以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由分管副书记主抓,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强力推进。
(二)强化宣传发动。镇党委、政府将大力宣传运用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以及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政策落实、问题整改情况,同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力度,让群众知晓政策。镇纪委要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和监督。
(三)强化入户核查。镇党委将安排专班对每一个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并对查否的问题线索按100%的比例进行复核,确保核查结果真实可靠。
(四)强化督办问责。镇纪委加大问责力度,对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对核查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严肃追责。
中共赤壁镇委员会
赤壁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