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赤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湖北赤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基本情况
1、规划名称:湖北赤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
2、规划位置: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
3、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由三个区块组成,区块面积和四至范围分别为:区块一为中伙片区,面积956.76公顷,东至中伙铺镇中兴路,南至南港大道,西至体育中心,北至武广高铁线;区块二为陆水片区,面积154.07公顷,东至华润电厂,南至红旗桥村,西至大小屋彭家,北至蒲圻电厂;区块三为车埠片区,面积7.73公顷,东至047乡道,南至肖桥村,西至勤俭村,北至勤俭村。总面积为1118.56公顷。
4、规划产业定位:中伙片区主要发展电子信息、大健康、应急装备制造;陆水片区主要发展清洁能源产业;车埠片区主要发展新材料产业。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湖北赤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联系人:赵主任
3、联系电话:0715-506900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评单位: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号
3、联系人:江工
4、电子信箱:179777192@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等相关法律、条例、技术规范开展。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园区规划相关资料等,进行规划方案分析、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对大气、地表水、噪声、地下水、土壤、生态等方面进行影响评价,并对园区选址、发展规模、产业定位、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环保相关要求,作出评价结论,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次规划的主要看法或态度;
2、公众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3、公众对规划实施环境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4、公众希望以何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公众对规划实施的其他建议和意见。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邮件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实施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说明:请填写公众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湖北赤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