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财政局 关于编制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赤壁市财政局
关于编制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部门决算管理制度》(财库〔2013〕209)和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6年度全省财政决算(草案)的通知》(鄂财库发[2016]8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编制2016年度全市部门决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扎实工作,确保部门决算编审工作圆满完成
1.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根据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其他事业单位一般应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或相关行业会计制度。行政单位应参照《省级行政单位会计账套基础设置》(鄂财库发〔2007〕4号)要求,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科目不分支出功能分类、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资金性质和预算项目等要素进行辅助核算,事业单位应比照执行,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工作,在此基础上编报部门决算。
2.认真做好年终收支清理和对账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在认真核实年度预算调整变动情况的基础上,全面清理本年应收、应支、应缴款项,各部门单位与财政部门之间、与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或其他部门单位之间都要及时核实结清拨借款项和各种往来账款,保证决算数据真实可靠,为全面准确编制决算打好基础。
3.认真做好资本清查和账务工作。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部门决算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组织一次全面清查,对于使用各级财政及配套资金、中央和省、市本级非财政部门拨付资金、自有资金等,通过购置(建)、调拨、调剂、接受捐赠等各种方式取得的新增资产,都要及时入资产、财务账,不得出现账外资产;对于超过使用年限且确实无法使用的资产,要及时办理资产处置手续。同时,要按照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的要求,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完整录入资产卡片、资产使用变动、资产收益等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做好资产报表编报工作,确保账实一致、账表一致、账账一致。一是要确保新增资产卡片与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以及相关决算支出的有效衔接;二是要确保人员与资产相关报表数据与部门决算软件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所属单位的资产基础信息及资产报表等进行初审后再报市财政局审核。
4.切实做好决算编审、批复和核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注重沟通协调,全面做好部门决算编审各环节的工作。统筹规划决算布置和培训工作,对新制度变动内容、往年编审和核查中常见问题进行重点培训和审核,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决算工作人员全面了解填报口径,熟练掌握决算软件。认真做好决算数据的填报审核工作,单位根据会计账簿及其他原始资料,如实填报决算,正确处理报表审核与账表一致性的关系,坚决纠正决算经办人员为求报表审核过关而随意修改决算数据的做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有下属单位的部门收到市财政局决算批复数据后,应在15日内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部门决算,并将批复文件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抄送市财政局。有下属单位的部门应主动对下属单位开展账表一致、账证一致的核查工作,切实保证决算数据质量。
5.做好决算公开工作。除国家规定的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在市财政局批复本部门决算20日内在市人民政府门口户网站及本单位网站公开本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等规定信息。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财政局的要求,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决算比照预算、地方比照中央”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部门内部协作机制,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按照统一规定的内容、格式与体例,深入推进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6.充分发挥部门决算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的作用。部门决算是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结果的全面反映,也是部门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办理部门决算工作,加强对预决算差异、结转和结余、行政经费、“三公”经费等决算数据的分析,按照《部门决算评价指标(试行)》(财办库〔2013〕364号)要求,从预算约束力、支出绩效等多个方面对部门决算进行评价,进而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和单位反映情况并提出对策和建议,促进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不断提高。
二、工作程序和报送要求
预算单位以年终审核无误的会计账簿数据以及与财政部门的对账数据为基础,结合部门预算、清产核资等资料,真实准确地编报部门决算,并按照要求撰写部门决算填报说明(含附表)和决算分析报告,深入分析单位年度预算执行、财务收支情况、资产变动及管理情况和事业发展成效等 。一级部门原则上应于2017年1月13日前将所属单位的汇总部门决算报表及填报说明、决算分析的电子文档报送市财政局归口的业务股室,将所属单位的资产报表及资产变动情况说明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报送市财政局行资股。业务股室按规定对部门决算报表进行审核,国库股会同业务股室于2017年1月下旬至2月中旬进行会审。会审结束后,各部门应于2017年5月30日前汇总打印2套加盖行政公章的纸质部门决算报表送市财政局(业务股室1套、国库股1套),通过财政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打印1套加盖行政公章的资产报行资股。
各部门汇总报送的部门决算报表,统一用A3纸打印,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分科目打印至项级,并按照填报说明(附表)、分析报告、决算报表的顺序装订。填报说明(附表)、分析报告等电子文档应在决算软件中附加在“上报文档”中,同决算报表数据一并传出上报。
三、其他事项
2016年度部门决算软件、参数以及决算编审问答等相关信息,市财政局将及时在“赤壁财政国库业务”QQ群(群号42558393)、“赤壁财政”QQ群(群号17978901)和“赤壁国有资产管理”QQ群(群号457792045)中发布,请各部门在上述QQ群下载。各部门在决算编审过程中应随时关注参数和编审问答的更新。
特此通知。
赤壁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26日
附件: